国际货物运输法.ppt
答案A、C考点:承运人责任讲解:首先A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对这一合同的履行,卖方A国公司所卖货物有342箱超过进口国标准,说明质量有瑕疵,A国公司应对中国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由此,A项是正确的,中国公司完全可以要求A国某公司赔偿损失,D项错误。由于A国某公司办理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已签发清洁提单,且凭此清洁提单A国某公司办理了银行结汇,说明A国公司向承运人提发的货物确是2000箱,到达目的的后少5箱,显见是承运人原因造成的,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C项亦正确。某轮船代理人对一票桔子的托运人口头保证:该轮船在西班牙港口巴塞罗那装上该批桔子之后,将直接驶往伦敦并卸货。但是,该轮船并没有直驶伦敦。而是驶向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结果当托运人的桔子达到伦敦时,桔子的进口关税提高,且由于其他桔子的大量到货,使桔子的价格下降。托运人认为如果货轮驶依口头约定直驶伦敦的,则关税的提高和桔子价格的下跌都应在该船到达之后发生。于是托运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赔偿其遭受的损失。被告则辩称:提单中载明有规定承运人可任意地经过任何航线将货物直接或间接地运往目的地的条款,因此,认为自己不应为因绕道安特卫普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0102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提单是否是运输合同本身?在本案中,提单只能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双方的口头约定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也就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尽管该提单有可以转船的规定,但提单通常是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只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已经订立并已经在履行。因此,提单不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合同,承运人不能引用提单条款对抗运输合同。back12国际货物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班轮运输(提单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租船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班轮运输(提单运输)租船运输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班轮运输是由航运公司以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船期、固定的运费率、固定的挂靠港口组织的将托运人的件杂货运往目的地的运输。基本的海上货物运输的思维理念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关系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签定运输合同,承诺进行货物运输的人。船舶货运代理公司:代理承运人签定合同,有权签发提单。运输公司:如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从事货物运输,并同意为此支付运费的人.(买方或卖方)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可以适用。但该合同没有放在《合同法》中调整,而是放在《海商法》中调整,原因在于海上货物运输的特殊性。一般合同的基本理念:等价有偿。托运人托运一批货交给承运人,托运人付费后,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时间、保证安全地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港,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谈判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承运人有格式条款(提单背面),托运人只有接受不接受的问题,没有谈判的权利,这是其法定义务。立法是在保护承运人的利益.如《海牙规则》对承运人的责任只规定了四种:适航义务管货义务不作不合理绕航货交收货人而对于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则规定了17种。这17种情况当中,一方面是不可抗力,另一方面是技术上的问题。如船长、船员在驾驶管理船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承运人概不负责。原因:在一般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关系是社会关系。但在海商法当中,还涉及到来自两方面的风险:来自大自然和来自技术。各种各样的风险,如都有承运人来承担,则过重。因此,承运人仅在其掌握的范围内负责。船长和船员是承运人的雇佣者,不是承运人。如发生海上事故,船长和船员一般不负责任。3241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利益非常不对等,通过保险的参与促进交易。托运人———承运人+保险人不可抗力或技术问题都可以由保险人来解决。承运人和保险人共同完成与托运人义务的对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不是在保险法中作出规定,而是经常在各国海商法中规定。提单概念: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01作用:02运输合同的凭证.03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凭证.04物权凭证.05提单的种类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类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又称备运提单,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后,应托运人的请求,于货物装船前签发的提单。02010304按收货人的抬头分类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载明特定的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它是一种非流通的提单,使用较少,一般以运输个人或特殊货物为主。不记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