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YL 017-2019改性凝胶预聚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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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L
任丘市油联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YL 017-2019
改性凝胶预聚体
2019-12-30 发布 2019-12-30 实施
任丘市油联化工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2019 年12 月30 日实施。
本标准由任丘市油联化工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任丘市油联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刘伯青 刘海涛
Q/HYL 017-201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 改性凝胶预聚体的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 改性凝胶预聚体 I 的质量
检验及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5549 -2010 表面活性剂 用拉起液膜法测定表面张力
GB/T 6368 -2008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 分类与命名
产品命名为:改性凝胶预聚体
4 技术要求
改性凝胶预聚体产品应符合表1 的技术要求
表1 改性凝胶预聚体技术要求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1 外观 均匀液体
2 pH 值 6~9
3 表面张力,0.5%浓度溶液,mN/m ≤32
5.检测方法
5.1 外观
在自然光下目测。
5.2 pH 值
按GB/T 6368-2008 规定进行测定。
5.3 表面张力
将样品配置成0.5%浓度的水溶液,25 ℃恒温30min,按照GB/T
5529-2010 中7.3 规定进行测定6 检验规则
6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均为全
项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 组批原则与抽样方法
产品每一发酵罐为一批,抽样按GB/T 6680-203 的规定进行执行。
6.1.2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加倍取样复检,复检
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2 型式检验
6.2.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鉴定时;
b) 产品原材料和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c) 产品累计生产500t;
d)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6.2.2 抽样与判定
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按GB/T 6680-2003 的规定进行抽样,判定
按6.2.2 进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7.1 标志
在产品包装桶上标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量、厂
名、厂址、执行标准、保质期等。
7.2 包装
产品采用聚乙烯塑料桶包装,封口严密,每桶净质量200 kg ±2 kg
或净质量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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