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注意事项(面上青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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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与教师:
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在即。
国家自然基金2010年项目申请指南网上已发布/nsfc/cen/xmzn/2010xmzn/index.html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种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财务规定(面上、青年、地区、重点、杰青、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等六个类别的管理办法是新修订的),详见:/Portal0/default121.htm
《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详见: /nsfc/newweb/bszn_index.htm
学校受理申请书的截止日期: 2010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注:基金委新规定,授予各依托单位限定本单位截止日期的权利。)
学院只受理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请各位老师把握时间。申请书写好后,请把申请书和电子版直接交至科研秘书处。并请各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把关,于3月5日前统一交至科技处312室。
重点项目或其他项目直接与科技处联系。
附1: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填报注意事项(面上、青年)
附2:申请须知(/nsfc/cen/xmzn/2010xmzn/sqxz.html)
附3:限项申请规定(/nsfc/cen/xmzn/2010xmzn/xxgd.html)
附4:2009年各学院项目批准情况
科技处联系人:郭艳霞
电话Email:guoyx_2000@
附1:
填报注意事项(面上、青年)
各位老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如需下:
申请书必须是2010版的,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nsfc/cen/00/download.htm)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一)撰写申请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四)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决定受理部门,申请代码2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参考。
3.申请代码首位为字母“L”、“J”的,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如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和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首位为“J”的,仅用于申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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