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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隔臭除臭装置.doc

发布:2016-08-14约3.32万字共5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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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隔臭除臭装置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东采公〔2009〕636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09年11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 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封闭式隔臭除臭装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636号 )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采购 数量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 质量保证期 交货地点 1 封闭式隔臭除臭装置采购项目 批 1 30 天 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樟村水质净化厂项目现场 注: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 合格投标人指: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若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销售商的正式授权。); 招标文件于2009年 11 月 19 日至2009年 12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于2009年 12 月 10 日上午8:30~上午9:30分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兹定于2009年 12 月 10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10、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769)8122 传 真: (0769)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目 录 一、 总则 1 资金来源 2 合格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投标函 11 投标报价 12 投标报价货币 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 评标委员会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7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 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 授予合同 29 授予合同的准则 30 资格后审 31 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2 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 中标通知 34 签署合同 35 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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