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211-2016 警用车载执法终端通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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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310
A 94
SZDB/Z
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SZDB/Z 211—2016
警用车载执法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olice enforcement vehicle terminal
2016 - 12 - 06 发布 2017 - 01 - 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SZDB/Z 211—2016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设备组成 2
5 技术要求 2
6 试验方法 8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3
I
SZDB/Z 211—201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提出及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TCL 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兴康、张毅、陈福生、温昭辉、赵连军、覃春来、赵宇芬、董晓波。
II
SZDB/Z 211—2016
警用车载执法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警用车载执法终端(以下简称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设备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警用车载执法终端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公安部门公共安全管理中使用的其他执法终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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