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74-9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L 74-95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fordesign of steel gate
1995-05-08发布
1995-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SL 74-95
主编单位:
水 利 部
电力工业部
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SL 74-95的通知
水科技[1995]146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
根据1992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主持,以水利部,电力工业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 74-95.
本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SDJ13-78(试行)同时废止.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八日
目 次
1 总则
2 总体布置
3 荷载
4 材料及容许应力
5 结构设计
6 零部件设计
7 埋件设计
8 启闭力和启闭机
附录A 闸门孔口尺寸和设计水头系列标准
附录B 通气孔面积的计算
附录C 平面闸门门槽型式的选择
附录D 闸门荷载计算的主要公式
附录E 闸门止水橡皮定型尺寸及性能
附录F 几种支承材料性能表
附录G 面板验算公式及图表
附录H 栅条稳定临界荷载计算
附录I 压合胶木滑道和填充聚四氟乙烯板滑道的有关要求
附录J 闸门滚轮的计算
附录K 吊耳与吊杆的计算
附录L 轨道的计算公式
附录M 摩擦系数
附录N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为在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确保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含拦污栅)的设计.设计钢闸门时,尚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标准有关规定.
1.0.3 水利水电工程的钢闸门,按其工作性质主要可分为:
(1)工作闸门:系指承担主要工作并能在动水中启闭的闸门;
(2)事故闸门:系指当闸门的下游(或上游)发生事故时,能在动水中关闭的闸门.当需快速关闭时,也称为快速闸门.这种闸门,宜在静水中开启;
(3)检修闸门:系指水工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等检修时用以挡水的闸门,这种闸门,宜在静水中启闭.
1.0.4 设计闸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具备下列有关资料:
(1)水利枢纽的任务和水工建筑物的布置;
(2)闸门的孔口尺寸和运用条件;
(3)水文,泥沙,水质,漂浮物和气象方面的情况;
(4)有关闸门的材料,制造,运输和安装等方面的条件;
(5)地质,地震和其他特殊要求等.
1.0.5 闸门孔口尺寸和设计水头的选定,应符合附录A闸门孔口尺寸和设计水头系列标准的规定.
1.0.6 本规范采用容许应力方法进行结构验算.凡未明确规定的计算方法,只要能准确,可靠,简便地求得结构内力及应力,计算方法可酌情选择.
2 总体布置
2.1 一般规定
2.1.1 闸门应布置在水流较平顺的部位,应尽量避免门前横向流和漩涡,门后淹没出流和回流等对闸门运行的不利影响.
闸门布置在进口时,尚应避免闸孔和门槽顶部同时过水.
2.1.2 闸门型式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水利枢纽对闸门运行的要求;
(2)闸门在水工建筑物中的位置,孔口尺寸,上下游水位和操作水头;
(3)泥砂和漂浮物的情况;
(4)启闭机的型式,启闭力和挂脱钩方式;
(5)制造,运输,安装,维修和材料供应等条件;
(6)技术经济指标等.
2.1.3 泄水和水闸系统中的多孔口工作闸门,当需短时间内全部开启或均匀泄水时,宜选用固定式启闭机.
泄水和水闸系统工作闸门的启闭机,应设备用动力.
2.1.4 两道闸门之间或闸门与拦污栅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门槽混凝土强度与抗渗,启闭机布置与运行,闸门安装与维修和水力学条件等因素的要求.一般不宜少于1.50m.
2.1.5 检修闸门或事故闸门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孔口数量,工程和设备的重要性,施工安装条件和工作闸门的使用状况,维修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对泄水和水闸系统的检修闸门,10孔以内者可设置1~2扇;10孔以上者每增加10孔可增设一扇.
对引水发电系统,3~6台机组可设置尾水检修闸门两套,进口检修闸门一套;6台机组以上,每增加4~6台可各增设一套.特殊情况,经论证可予增减.
2.1.6 露顶式闸门顶部应有0.3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