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放空操作指导书(2025年修订版).docx
燃气管道放空操作指导书(2025年修订版)
一、检查与准备
人员与装备准备
操作人员须正确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毒面具等劳保防护用品,明确现场指挥、操作、警戒等分工。
检查并确保通讯设备(如防爆对讲机)、可燃气体检测仪、灭火器、警示标识等物资齐全。
核查放空管拉绳紧固性,确保无松动;清理放空管周边5米内的火源、易燃物,疏散无关人员。
环境评估
避免在气压低于0.1MPa、雨雾天气或能见度不足50米的条件下放空。特殊情况需点火放空时,需经安全总监书面批准。
放空点优先选择管道末端,远离居民区、交通干道及敏感设施,必要时架设短管提高放散高度。
二、操作程序
干线管道放空
气源切断:关闭放空管段两端的线路截断阀或进站阀,确认上下游压力降至0.3MPa以下。
分级泄压:缓慢开启放空阀至10%开度,待压力稳定后逐步调整开度,控制流速不超过15m/s。
点火决策:若放空量超过5000m3或持续时间超30分钟,需通过电子点火装置点燃放空气体,操作人员位于上风位并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
就地放空(紧急场景)
开启放空阀开度不超过5%,操作人员退至10米外观察区;
实时监测压力变化,每5分钟记录一次数据,避免压力骤降导致管道负压损伤。
站场设备放空
执行流程切换前,需通过SCADA系统远程锁定关联设备,防止误操作;
设置双警戒岗(入口、放空点各1人),使用防爆探照灯标识警戒范围。
三、安全检测与恢复
放空合格标准
检测管道末端氧含量≤1%,或取样试烧火焰呈持续蓝色(无黄、红焰)。
使用红外光谱分析仪多点采样,确保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
恢复供气流程
关闭放空阀后,以0.05MPa/min速率缓慢升压,稳压30分钟无泄漏;
通知受影响用户先通过灶具放散残留空气,工商业用户需由专人现场点火测试。
四、风险控制与记录
动态监测
放空过程中每10分钟检测一次放空管表面温度,超过60℃时启动喷淋降温;
使用无人机巡查半径200米内是否存在二次泄漏或异常热源。
应急响应
发现压力异常波动(如10分钟内下降超过20%)立即中止操作,启动盲板封堵预案;
遇雷暴天气时,30分钟内完成放空作业或转为全封闭回收处理。
文档管理
完整记录放空时间、操作人员、压力曲线、检测数据及异常事件;
关键操作步骤需双人复核签字,影像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五、协同作业要求
涉及置换作业时,必须三人协同(操作、监护、通讯各1人),严禁单人作业;
放散管高度需超出周边建筑物3米以上,夜间作业需加装频闪警示灯。
本指导书综合《燃气干线管道放空作业标准》与《置换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适用于城镇燃气高压/次高压管道系统。具体场景操作细则可查询企业内网知识库或联系安全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