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定期通报制度.docx
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定期通报制度
一、总则
为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名称]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及通报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矿山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分类、评估和跟踪整改情况。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规定,提出处罚建议,并定期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处罚通报。
2.矿山各部门及作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
3.矿山管理层: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审批安全隐患排查处罚通报,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方案和处罚决定进行决策。
三、安全隐患排查
1.排查频次
日常排查:各部门及作业单位每天对本区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定期排查:安全管理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矿山的各个生产环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
专项排查:根据季节特点、节假日、特殊作业等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如汛期专项排查、防火专项排查等。
2.排查内容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矿山设备的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设备故障、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或损坏等问题。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毒等情况,是否存在危险因素,如顶板冒落、片帮、透水等隐患。
人员安全行为: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安全管理: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安全检查记录等是否完善。
四、安全隐患处罚
1.处罚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章、谁受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2.处罚标准
一般安全隐患:对责任部门或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可并处[X]元以上[X]元以下罚款。
较大安全隐患:对责任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处[X]元以上[X]元以下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对责任部门或个人给予严肃处理,责令停产整顿,并处[X]元以上[X]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处罚程序:安全管理部门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内容、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对需要处罚的,提出处罚建议,经矿山管理层审批后执行。被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五、定期通报
1.通报周期:安全管理部门每月编制一期《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处罚通报》,对当月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2.通报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包括排查的时间、范围、发现的安全隐患数量、类型及分布情况等。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通报,包括整改完成的数量、未完成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等。
处罚情况:对当月因安全隐患问题受到处罚的部门、个人及处罚原因、处罚金额等进行通报。
安全管理工作建议:针对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罚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3.通报方式:《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处罚通报》以书面形式下发至矿山各部门、作业单位,并在矿山公告栏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可通过矿山内部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发布,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罚情况。
六、监督与考核
1.矿山管理层对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定期通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通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任务或隐瞒安全隐患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3.将安全隐患排查处罚及通报工作纳入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挂钩。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