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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原则 建设和谐稽1.doc

发布:2020-09-10约1.95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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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原则 建设和谐稽查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税务稽查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如何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广大稽查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自身出发,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管理,推进稽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以建设服务型稽查为中心,优化服务,自觉作到“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稽查。   构建和谐稽查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税务稽查是税收执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税收公平正义的最大体现。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稽查对于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作用。一方面,构建和谐稽查,是推进规范执法的客观要求。通过实施和谐稽查,能够建立和谐通道,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利于推进稽查队伍建设,强化稽查干部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公允”的执法环境。另一方面,构建和谐稽查,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实施和谐稽查,不但可以有效消除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而且还可以提升税务稽查的效率。同时,对稽查中查出的问题,实施针对性的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利用税收政策,避免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清而导致的偷逃税处罚损失。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构建和谐稽查不能放弃严格执法,更不能为和谐求和谐,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必须坚持规范稽查执法的原则。要逐步实现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环节的高效科学,完善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探索符合和谐稽查要求的工作机制,提高选案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加大审理工作力度,实施集体审理、复查责任追究制等,把每一件案件都尽可能办得更完善,让纳税人心服口服。同时加大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追缴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稽查程序,规范使用各类稽查文书,确保公开、公正,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二)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服务并举,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开展税法基本知识、纳税人基本权利和义务、执法程序、依据等宣传工作,澄清模糊认识,求得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 (三)必须坚持公开稽查的原则。推行稽查业务公开是和谐稽查的首要环节。其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将案件处理结果适时进行公开。进一步向社会公开稽查执法的依据、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其二,要从抓内部管理入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建立税务稽查工作程序、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税务检查限时报告制度、税务稽查回访制度等,推行效能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稽查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从机制上保证稽查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开、公平。   (四)必须坚持人本原则。要切实强化稽查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队伍中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观念,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要通过各种教育培训手段,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克服执法随意性、不规范性;要通过强化队伍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和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使稽查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文明高效的铁军,为构建和谐稽查夯实基础。 构建和谐稽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实践中,我们感到构建和谐稽查,要创新理念、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要围绕和谐稽查执法,重点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社会上来,坚决摆脱人治思想的影响,强化稽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和税收为经济服务的意识,强化大局观、发展观,把稽查部门的各项工作,置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要克服单纯稽查的思想,寓稽查于优质服务之中,纠正和杜绝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为广大投资经营者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努力实现稽查工作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要在执法中提升形象,我们在强调依法严格稽查的同时,要坚持把帮助纳税人改进账务核算、提升依法诚信纳税放在税务稽查的落脚点上。积极开展以检查和辅导企业调账为主要内容的查后跟踪辅导工作,通过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法、财务培训,帮助和敦促企业调整账务,完善财务制度,尽可能地杜绝因账务处理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现象的发生,从而使纳税人在税务稽查中真正受益。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良好的稽查形象,担负起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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