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_T 3138.2-2023 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第2部分:鳙.docx
ICS65.150CCSB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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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138.2—2023
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第2部分:鳙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fishstockenhancementinlakes
Part2:Hypophthalmichthysnobilis
2023-08-25发布2023-09-2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138.2—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5/T3138《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DB15/T313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草鱼;
——第2部分:鳙。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突泉县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乌拉特前旗水产服务中心、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赤峰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扎兰屯市绿色产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东坡、周彦锋、于占武、匡箴、高杰、杨斌、俞振飞、任泷、史福成、蒋书伦、张华、张福柱、王媛、刘鑫、王欣然、潘子涵、张金锁、崔丽光、贾楠、李雅宁、万玉萌、钟磊、辛艺、李岩平。
DB15/T313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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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鱼类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第2部分: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泊鳙增殖放流的环境条件、本底调查、苗种要求、检验检疫、苗种运输、放流等技术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湖泊鳙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55青鱼、草鱼、鲢、鳙亲鱼
GB/T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1778鳙鱼鱼苗、鱼种
GB/T18654.3养殖鱼类种质检验第3部分:性状测定
NY5070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1075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
SC/T1101湖泊渔业生态类型参数
SC/T1149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
SC/T7014水生动物检疫实验技术规范
SC/T7103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9438淡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2213和SC/T943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湖泊增殖放流stockenhancementinlakes
采用放流等人工方式向湖泊投放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的活动。
4环境条件
4,1水质要求
DB15/T3138.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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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水质应符合GB/T11607的规定,盐度和硬度应符合SC/T1101的规定。
4.2水域要求
放流水域系增殖放流对象的索饵场、越冬场,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生物较少。
5本底调查
增殖放流前,应按照SC/T9102.3的方法,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调查,确定适宜增殖放流水域;应按照SC/T1149的方法,估算鳙的增殖放流量,具体数值见附录A中的表A.1和表A.2。
6苗种要求
6.1苗种来源
增殖放流苗种应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应选择符合GB/T5055规定的人工繁殖苗种。
6.2苗种规格
增殖放流量见附录A中的表A.1和表A.2,合理设置苗种规格。一般秋季放流苗种宜大于8g/尾,春季放流苗种宜大于50g/尾。
6.3苗种质量
按照GB/T18654.3的规定进行操作检验,苗种质量标准应符合GB/T11778的规定。
7检验检疫
7.1计数方法
7.1.1重量法
将放流苗种全部沥水称重,再随机抽取3份苗种进行称重,计数尾数,计算单位重量的平均个体数量,求得本计量批次增殖放流总数量。
7.1.2数量法
将每计量批次放流鱼种全部均匀装袋后,随机抽取3~5袋,对每个袋中苗种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