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91-2009钢丝绳 实际弹性模量测定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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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3
园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2076:2002
GB/T24191--2009/IS0
钢丝绳 实际弹性模量测定方法
Steelwire oftheactualmodulusof
ropes--Determination elasticity
(IS012076:2002,IDT)
2009-07—08发布
丰瞀髁鬻瓣警雠瞥霎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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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076:2002
24191-
引 言
本标准为钢丝绳制造商、供应商和独立检验机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钢丝绳实际弹性模量测定的试
验方法。
钢丝绳弹性模量取决于钢丝绳所处的状态,因此有必要知道钢丝绳的弹性模量打算或者已经在哪
一种实际状态下进行测定。通常的三种状态是:
——初始状态(即制造状态);
——部分稳定状态;
——最终状态。
钢丝绳是不具有公称弹性模量的,然而在一规定载荷范围内可以测定钢丝绳的“近似的”弹性模量。
它称作为钢丝绳的实际弹性模量。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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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ulusmodulusmodulusE¨Er3.13.23.33.4condition1
12076:2002
GB/T24191--2009/ISO
6拉伸试验机
拉伸试验机应符合GB/T16825.1的规定。
7试验方法
当使用引伸计测量试样伸长时,先给试样施加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10%的载荷
(F1。%),然后装上引伸计并调零,再测量标距长度(Ii)。
当要求测定钢丝绳初始状态的弹性模量时,继续对试样施加载荷至不超过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
公称破断负荷的30%(F3。%),同时记录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F。。“和F3。“时对应的引伸
计读数z1和z2。
当要求测定钢丝绳部分稳定状态或完全稳定状态的弹性模量时,继续对试样施加载荷至不超过钢
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的50%,然后将载荷降至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
的5%。
以反复循环的方式给钢丝绳试样继续施加和卸除载荷,直至试样达到所要求的部分稳定状态或完
全稳定状态。
如果在钢丝绳试样达到稳定状态之前停止反复循环,即钢丝绳仅处于部分稳定状态停止反复循环,
则反复循环的次数应予记录[见第9章h)]。
如果采用其他的最大和最小载荷,则其差值应不大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
的20%。
注:在对钢丝绳试样加载和卸载期间可以观察到伸长滞后现象。为了避免混淆,用于计算弹性模量的伸长读数应
在载荷增加时读取。
然后施加的载荷应等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的10%,并记录力值(F1。“)和引伸计
读数(z。);增加载荷至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或公称破断负荷的30%,同时记录力值(FⅢ)和引伸计读
数(z。)。经供需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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