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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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项 目 名 称: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门头沟新城泰安路改造工程(道路工程)
碎石桩工程
甲方(出租方):北京百家盛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北京鑫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门头沟新城泰安路改造工程(道路工程)
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内容:砂石桩工程量为4313米(暂定)
技术质量标准:1.材料规格:以粒径19-63mm的硬质的碎石或卵石为主,部分可掺砂,含泥量小于10%,不得采用强风化岩或软质岩石料。2.桩径:0.6m。3.桩距:1.8m。4.桩长:9m。
5.做法:详见图纸DL-12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租赁机械设备及附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暂定)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班) 单价 金额 自卸汽车 16T 200 1100 220000 推土机 T160 40 1200 48000 装载机 ZL50 60 1100 66000 洒水车 6000L 150 700 105000 挖掘机 2.0m3 30 2500 75000 压路机 YZ20 15 1400 21000 平地机 PY180 20 1500 30000 打桩机 DJ-90KS 35 4500 157500 总 价 722500 租赁期限及合同生效期
1. 租赁期限: 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0 日止。
2. 合同有效期: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30 日止。
租金结算方式及期限(选定以下一种方式,如另有约定,在其它后注明)
机械租赁结算方式:
1. 按实际工作小时折算台班计算,按 / 元/小时结算。
2. 按照 / 元/台班结算。
3. 按 / 元/月进行结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工作的日历天进行折算。
4、按 68 元/m(或m3)结算。(工程总价款以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机械租赁台班数量确认:
1、结算单以承租方机械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审核为准,结算期限以 15 (日)为准。
2、工程数量以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的确认单为准。
机械租赁资金结算:
按机械所用施工部位,随业主计量支付,资金到位后进行结算。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 甲 方负责, 乙 方负责协助,所发生费用由 甲 方负责。
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使用权归承租方所有。
安全责任的约定
出租方自带驾驶员的设备,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所发生的机械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负责;由于承租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所发生的机械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的司驾人员要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完成任务,要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学习,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并交乙方机管部门签字和统计。如有违法乱纪、违约事故发生,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负。
违约责任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租用机械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规定的技术状况(含设备附件)提供机械设备,要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并偿付违约金 500 元/天。
甲方未按图纸施工,出现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双方可讼诉至 承租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承租方如需延长租期,应与本合同期届满前 10 日内与出租方协商并取得一致,重新订立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16年 4 月 10 日 2016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甲方企业营业执照;
2. 驾驶人员附驾驶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需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3. 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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