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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DSXJ20160700101
启东新城文化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 购 人:启东新城文化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0513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启东市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
三、服务地点:启东市新城蝶湖片区靠近江海南路。
四、服务周期: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且核准项目等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5、计量认证要求: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六、投标注意事项:
(一)报价要求: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相关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测规范、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询价文件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中所要求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检验试验工作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国家、省市现行收费标准的70%,报价高于或等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1)
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2)
1.3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供采购人核验。
2、商务标文件:
2.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
2.2拟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机械、仪器、设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
(三)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汇款人:投标人名称(非其他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投标保证金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采购人查验。
启东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启东支行—启东市财政局;帐号:513902495510288;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建行除外);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
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除外的建设银行汇票——⑴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为五位数行号);⑷投标单位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所在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标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里;商务标文本(正本、副本)密封在标有“商务标”的密封袋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人代表。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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