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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实训楼改造装饰工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TZB2012-512
招 标 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 章)
2012年3月
目 录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7
第二卷 58
第六章 图 纸 59
第三卷 61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2
第四卷 6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6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1-5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改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改装饰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775 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4工期要求:四个月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3.5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报名时间: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11室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日报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报名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31传 真:0431 邮政编码:130062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2012年4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战先生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431 1.1.4 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改装饰工程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施工图纸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工 期:四个月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无其他要求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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