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合伙经营协议书.doc
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以下是一份“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一、总则
1.合伙目的:为了共同经营某项业务,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合伙人经友好协商,决定依法设立合伙企业,共同从事经营活动。
2.合伙名称和主要经营地:合伙名称为[具体名称],主要经营地位于[具体地址]。
3.合伙经营范围:包括[具体经营范围1]、[具体经营范围2]等相关业务。
二、合伙人
1.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合伙人1姓名],住所为[合伙人1住所地址];[合伙人2姓名],住所为[合伙人2住所地址]等。
2.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人1以[出资方式1,如现金、实物等]出资[出资数额1],于[缴付期限1]缴付完毕;合伙人2以[出资方式2]出资[出资数额2],于[缴付期限2]缴付完毕等。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选[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与职责: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处理日常事务等,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管理财务、招聘员工等。
3.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同时负有按照约定出资、遵守合伙协议、保守商业秘密等义务。
四、入伙与退伙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按照约定缴付出资。入伙协议对入伙后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事项作出约定。
2.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退伙时,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清算,退还其出资及应得收益。
五、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1.合伙解散的情形:(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具体期限];(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程序:合伙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应在清算期间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等。
六、财务会计制度
1.记账方法和会计年度:采用[记账方法,如权责发生制等]记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盈余分配与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盈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如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合伙协议约定,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八、争议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3.通知与送达:合伙人之间的通知与送达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指定地址。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寄出之日起[具体期限]视为送达。
4.协议份数及持有: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留存一份备案。
十、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合伙人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1(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2(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其他合伙人,依次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