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措.ppt
2、工作责任心不强观察患者时粗心、不细致、不到位,人在护理岗位,但主要精力未放在护理工作上,工作中马马虎虎,对病情的发展缺乏主动性和预见性护理不良事件往往发生在护理过程中习以为常的环节中,比如三查七对,有时的查对就走过场。任何环节,稍有疏忽就容易出问题。案例1:如一减肥病人因低钾而死亡,护士没有及时在补钾医嘱上签字,法院判没有执行补钾医嘱致死。案例2:某患有医学皮肤病的甲,怕影响容貌,遂求助于医院。经医院诊治康复后出院。在治疗过程中,医院进行了全程跟踪记录,并拍摄下相关照片,然后病人甲并不知情。过了一段时间后,该医院主治医师写了一篇相关方面的文章,文章中使用了病人甲的照片,并将此文发表在某医学杂志上。之后被甲的家属无意间发现,遂将医院告上法院。法院判定本案中皮肤病的患者甲被侵犯了民事权利,并且被侵犯的民事权利并非仅仅一项。患者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均被侵犯。《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法律意识薄弱4、服务态度服务态度不佳,对病人缺乏同情心,护理操作动作粗鲁,说话带命令口气,只为工作而工作,不顾及病人的心理感受,出现护理行为的不当或缺陷。5、护患沟通不良护士不善于和患者沟通,缺乏沟通交流技巧,说话措辞不当,语气生硬,对病人和家属的问题解释不清。护士工作繁忙,没足够时间和病人和家属进行沟通,家属反感或误会。案例:王某因感冒到医院门诊部输液治疗,输液完毕后即离开医院。结果患者在离开医院的回家途中,发生了输液迟发性反应,王某当即倒在大街上,120急救车赶到时患者已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王某输液后在回家路上发生迟发性反应,家属认为,由于护士没有告知患者在输完液后应该在医院休息半小时左右后再离开,导致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没有救治条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导致病人出现了本可避免的并发症;如长期卧床的病人出现压疮,昏迷病人坠床,影响病人康复。6、缺乏预见性护理的能力坠床赔偿案例2008年12月5日,王某因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到青岛某医院住院治疗,2008年12月9日,由于护理人员未按要求使用床挡,导致王某夜间翻身时坠床,并摔伤头部,此后,王某病情恶化,甚至出现多系统功能衰竭,不得不转入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王某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1万余元。随后王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医疗、护理、营养费用。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医院应承担80%的责任,赔付王某9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对王某的治疗中存在不足之处,造成王某病情恶化,因此,医院应在此次事件中负主要责任,承担王某经济损失的80%。这个图片是一个关于“照完蓝光新生儿脚上起燎泡”的图片。也是一个因为忽略了护理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事件,值得从中吸取教训。行蓝光治疗的新生儿,护理人员要密切观察蓝光箱温设置和箱内温度计的温度是否一致,过高会引起烫伤,过低则会引起体温不升或寒冷综合征。(二)技术因素技术水平低或操作不熟练、没有重视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导致操作失误或操作错误。业务知识欠缺、忽视细节性观察、协调能力不强。临床经验不足、缺乏应激性处理的经验等对病人安全构成威胁。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项目大量引进,护理工作中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的内容日益增多,护士的压力与技术方面风险加大,影响护理安全。案例:患者,女,60岁,诊断呕吐,发热待查于某日下午入院。入院时神志清,生命体征稳定,懒语,睁眼疲乏,全身衰弱。中班护士接班后查看病人情况同交班情况一样,也没多加注意,晚7时曾出现烦躁,值班护士去过该病房1次,未评估病人有无异常,晚7时至10:30护士给病人接液体、测体温到病人床边有5次,未观察病人有无异常。晚11时病人家属告知病人出现尿失禁,肌张力增高,护士也未引起重视,至12时30分在办公室继续写护理交班。约10分钟后后夜班护士巡视病房时发现该病人已经死亡。案例9月23日,原告黄秀峰与申明云系夫妻,生有一子黄某,3个月。2008年3月5日10时,原告以黄某发热、呕吐到被告医院进行治疗。该院医生对患者诊断为:1、支气管炎;2、血小板减少;3、颅内感染?确诊后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了抗感染及对症支持治疗。入院后3小时,患者突发抽搐,医务人员对患者静脉注射安定5mg,抽搐停止。入院后8小时,黄某突发呼吸心跳停止死亡。案例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儿子黄某在被告安阳县某医院治疗过程中,因被告医务人员违犯了医疗常规,对患者过量使用了安定药剂,致使黄某死亡。被告县医院的医疗行为已构成了一级医疗事故,应负完全责任。1《护士条例》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