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阴极保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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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GD 0013.1-2009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一般规定 1
4 保护准则 2
5 设计前的资料收集 3
6 设计与计算 3
7 辅助阳极的设计 6
8 电源设备 7
9 牺牲阳极设计 8
10 检测系统 8
11 设计调整 9
Ⅰ
Q/SY GD 0013.1-2009
前 言
Q/SY GD0013《区域性阴极保护技术规范》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区域性阴极保护设计
第2部分:区域性阴极保护施工及验收
第3部分:区域性阴极保护运行管理
本部分为Q/SY GD0013的第1部分。
本部分修订了Q/SY GD0013.1-2001,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参阅了区域性阴
极保护技术规范Q/SY29.1~29.3-2002、AS 2832.2:2004《金属的阴极保护——第2部分:密集埋
地结构》,并总结管道公司实践经验和技术发展编写完成。
本部分在编制过程中替换了已废止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其在本部分中的相关内容,主要增加了
以下内容:
1)补充了设计的一般要求。
2)更新了保护准则。
3)增加了实现干扰电流最小化的方法。
4)增加了干扰控制指标。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管道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管道公司管道处。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玲莉、陈洪源、赵君、张永盛、王富才、刘志刚、张俊义。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
——Q/SY GD 0013.1-2001
Ⅱ
Q/SY GD 0013.1-2009
区域性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第1部分:设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区域性阴极保护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场、站、库内的区域性阴极保护,其它埋地金属结构的
区域性阴极保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Q/SY GD001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
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T 21448-2008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SY/T 0086 阴极保护管道的电绝缘标准
SY/T 0088 钢质储罐罐底外壁阴极保护技术标准
3 一般规定
3.1 新建工程埋地钢质管道及储罐阴极保护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运时间一般不
应超过埋地后6个月。对于已投产的工程,宜增设区域性阴极保护系统。
3.2 新建储罐底板下中心位置应埋设长效参比电极,已建罐底板下中心位置宜埋设长效参比电极。
3.3 设计中应考虑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管理规定、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现场管理及测试要
求;环境及被保护系统对电源设备、阳极材料等的要求,确保系统寿命。
3.4 设计应给保护区内被保护结构提供足够的保护电流并能够随时间变化进行调节,确保满足
保护准则要求。
3.5 被保护构筑物应保证导电的连续性,对于非焊接连接的钢管接头以及共同保护的非电性连接
管线之间应采用焊接电缆跨接。在保护系统与非保护系统之间宜安装绝缘法兰或绝缘接头。
3.6 实施区域性阴极保护应具备的电绝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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