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完善.pdf
内容摘要
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目前我国主要将数据分类为个人
信息和重要数据,分级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在数据分类方面,当前分类
规范主要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根据不同保护重点,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划分,
存在分类价值单一、基本概念模糊不清等问题;在数据分级方面,则存在核心数据识别
认定不明、重要数据分级规则不清,一般数据定级要素混乱等问题。本文对我国数据分
类分级保护制度立法和治理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欧盟、东盟和美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
度经验,对我国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进行研究。
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阐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概念界定与重要意义,为下文的立法分析
奠定基础。数据分类是根据数据相同属性或者特征将数据进行划分和归类,数据分级是
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数据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并据此构建起相应的保护体系。数据分类分
级具有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通过梳理我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立法现状和治理现状,进而厘清
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存在的立法不足。就数据分类规范而言,主要存在分类价值单一
和重要数据概念含糊不清等问题,就数据分级规范而言,存在核心数据的内涵、认定主
体、认定规则不明确,重要数据是否要分级、分为几级,一般数据的定级因素和等级划
分模糊不清等问题。
第三部分,以欧盟、美国和东盟为代表,梳理域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经验,
为下文的立法完善建议提供思路。欧盟的数据分类和数据分级逻辑,美国对受控非机密
信息的管理与保护,以及东盟的《数据管理框架》对我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构建
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数据分类分级清单并非数据安全治理的终点,在建立数据分类分
级保护制度后,需要为不同等级的数据提供相应的管控措施,才能促使数据分类分级保
护制度发挥实效。
第四部分,针对我国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的立法缺陷,提出立法完善措施。对于数据
分类价值单一的问题,可以从资源利用角度开展分类,对于重要数据内涵不明确的问题,
通过内涵优化和外延细化进行厘清;对于核心数据认定不清的问题,可以参照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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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界定,通过明确核心数据的认定主体,细化核心数据目录认定,设置严格的认定程序,
强化认定结果监督等方面来构建核心数据认定规则;对于重要数据识别和界定模糊的问
题,可以通过明确重要数据识别的影响因素,加大标准化建设、设置专门的数据保护机
构等方式,完善重要数据的识别认定;对于一般数据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化的情形,本文
认为,各标准中的定级因素其内涵具有同一性,可以统一,并在统一上述定级因素的前
提下建设性地提出了一般数据的分级标准。
关键词:数据安全;数据分类;数据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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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dataclassificationandgradingprotectionsystemconcernsnationalsecurityandthe
developmentoftheoverallsituation,andatpresent,Chinamainlyclassifiesdataintopersonal
informationandimportantdata,andgradingintocoredata,importantdataandgeneraldata.
Intermsofdataclassification,thecurrentclassificationnormsaremainlybasedontheoverall
nationalsecurityconcept,andpersonalinformationandimportantdataaredividedaccording
todifferentprotectionpriorities,withproblemssuchassingleclassificationvalueand
ambiguityofbasicconcepts;intermsofdataclassification,thereareproblemssuchasun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