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涉外合同中特征性履行方法的适用.pdf
内容摘要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广为关注的热点问题。而特征性履行方
法作为法律选择方法在涉外合同法律选择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及作用,如何将其合理性
在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中最大化,如何处理好其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系是完善我
国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选择体系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生效实施后,国际私法学界少有从实证分析角度出发探讨该法第41条所带来的法律适
用问题在立法、司法层面上的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进一步探究特征性履行方
法在我国的适用完善。本文的选题意义在于从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基础理论与其在我国
的立法沿革出发,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特征性履行方法在我国的适用困境进行多角度
分析,并由此讨论可能的完善路径,为探索完善最优的法律选择方法体系,推动更为
合理的合同冲突法律体系的构筑做出努力。
文章将从特征性履行方法这一法律选择方法出发,指出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现状
及适用困境,进而探讨相关的完善路径。全文共分为六部分,各部分具体内容总结如
下:
第一部分明确了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基本范畴。即通过定义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内涵
及界定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内在要素阐述特征性履行方法的基本概念,另通过对特征性
履行方法成因、沿革历程、法律化道路的探讨,分析其发展演变的脉络。
第二部分梳理了特征性履行方法在我国的立法沿革。即通过梳理特征性履行方法
在我国的适用历史,厘清各阶段特征性履行方法的适用途径及效果,梳理了其在我国
法律选择方法体系中的历史发展路程。
第三部分总结了特征性履行方法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即先对《法律适用法》第41
条在我国的整体适用情况进行总括统计,再深入探讨特征履行方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的类型化适用,从而总结出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特点。
第四部分探讨了特征性履行方法在我国的适用困境。即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两
个层面出发,以实证分析为切入点,探讨特征性履行方法在上述两个层面的适用困境:
在立法层面上,对于特征性履行方法立法方式和立法内容均有其局限性;在司法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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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法院地法倾向较为突出以及法律适用裁判逻辑不清的现象
也阻碍着特征性履行方法的适用。
第五部分提出了特征性履行方法在我国的完善路径。即以第四部分所探讨的特征
性履行方法所面对的适用困境为基础,讨论其在我国立法及司法层面可能的完善路径:
在立法层面,重构立法方式、重塑立法内容,推动阶梯式合同冲突法律体系的构筑;
在司法层面上,适度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理性限制“法院地法主义”司法思维。
关键词: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特征性履行;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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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determinationofapplicablelawofforeign-relatedcontracthasbeenahottopic
widelydiscussedbyscholarsathomeandabroad.Thecharacteristicperformancemethod,as
legalselectionwithrestrictiveanddeterministiccolor,playsanimportantroleinthelegal
selectionofforeigncontract.Howtomaximizeitsadvantagesinthelegalapplicationof
foreigncontractinourcountryandhowtodealwithitsrelationshipwiththemostclosely
relatedprinciplesarethefocusofperfectingthelegalse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