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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前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印110份7.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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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工作,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参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审慎稳妥的原则,严明考试纪律,严密组织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参考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县(市、区)联动,党群、政府系统同步;全市统一开考、统一阅卷,县(市、区)分头组织实施”的原则,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纪律要求,组织此次考试工作。

(一)考务工作。市直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各县(市、区)自行组织。

(二)考试时间。拟于8月16日上午9:00-11:00全市统一开考。省公务员局专门派员来盐督查巡视,各县(市、区)考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派员督查巡视。

(三)阅卷组织。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阅卷。各县(市、区)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规定密封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

(四)补考规定。根据省公务员局有关要求,考试不合格人员有一次补考机会,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统一考试的人员参加补考,补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

(五)证书发放。待参公登记条件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负责领取、制作、发放证书。

四、组织领导

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面广量大,事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谨细致地抓好各环节工作,为全市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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