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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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总则
为了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工作条例。本工作条例适用于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过程。
本工作条例所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指本科生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针对某一特定课题进行深入研究,撰写出的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实践性的学术论文或设计作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制定,旨在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答辩流程、评价标准等,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本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1)本条例适用于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包括但不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各个学科门类。
(2)本条例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修改、答辩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对论文(设计)的格式、内容、创新性、实践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3)本条例强调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学生应保证论文(设计)的独立完成,不得使用他人未经授权的资料和数据。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条例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5)本条例的制定和修改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经学校批准后颁布实施。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开题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是论文撰写工作的第一步,选题应紧密结合所学专业,体现学生的兴趣和特长。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能够体现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生应广泛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领域的研究动态,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
(2)学生在确定选题后,需向所在学院提交选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选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导师应结合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学术水平,对选题报告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3)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开题报告应详细阐述论文(设计)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等。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以确保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
(4)开题报告的评审内容包括:选题的合理性和创新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计划的周密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等。评审过程中,专家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论文(设计)的研究工作。
(5)学生在撰写开题报告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论文(设计)的实践价值;注重创新,鼓励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
(6)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学生应根据评审意见对选题进行适当调整,确保论文(设计)的顺利进行。同时,学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研究进展,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监督。
(7)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过程中,如遇选题变更、研究方法调整等情况,学生应及时向导师汇报,并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修改
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修改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循学术规范,确保论文内容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包括封面、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
(2)论文正文部分应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实验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学生应详细阐述研究过程,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科学结论。论文撰写过程中,应注重逻辑清晰、论述严密,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和事实错误。
(3)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是提高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实验数据、完善理论分析、调整论文结构、规范学术引用等。修改过程中,学生应认真对待每一项意见,确保论文达到学校规定的质量标准。
(4)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注重以下方面:一是遵循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二是注重实证研究,确保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