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便利化集中申报审批管理用户手册.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状态:
密级:
内销便利化集中申报审批管理
项目代码: 1517
用户手册
文 档 编 DC-00-QS-PS-73.0 项 目 名 内销便利化集中申
号: 4.01-01-V8.0 称: 报审批管理
编 陈乾鹏 编 写 日 2012-4-13
写: 期:
审 审 核 日
核: 期:
批 批 准 日
准: 期:
目录
第一章 引言3
第一节 编写目的 3
第二节 编写背景 3
1.2.1 系统名称及版本号3
1.2.2 任务的提出3
1.2.3 用户操作手册的组成6
1.2.4 使用者6
1.2.5 与其它子系统的关系6
第三节 文档概述 6
1.3.1 文档结构说明6
1.3.2 电子文档编写工具7
1.3.3 定义说明与符号7
1.3.4 参考资料7
第二章 操作说明7
第一节 系统功能概述 7
2.1 内销集报账册申请7
2.2 内销集报发货申请8
2.3 内销退运申请 10
第二节 屏幕画面与操作说明 12
2.3.1 帐册备案和变更操作说明 12
2.3.2 内销便利化出区集中申报发货单录入与审批 16
2.3.3 内销便利化实出统计 17
2.3.4 内销便利化退运 18
2.3.5 内销便利化汇总统计20
保税港内销便利化集中申报审批管理用户手册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编写目的
【说明】编写对象:系统的某个子系统。原则上,每个子系统的使用
说明应单独装订成册;
但对于比较小的子系统,容许多个子系统的说明合并成一
册。
预期读者:系统操作员。
作用:系统操作员手册,供用户查阅。它是项目验收的必备
资料。
第二节 编写背景
1.2.1 系统名称及版本号
【说明】张家港保税港系统 V1.0
1.2.2 任务的提出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2011 年第5 号)》关
于保税加工货物内销 “集中申报”的内容如下:
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195 号)、
第 3 页 共 20 页
保税港内销便利化集中申报审批管理用户手册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苏州、东莞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
的通知》(署加发〔2011〕27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苏州地区加工
贸易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和资信良好、内销数额较大的非联网监管
企业(B 类及以上企业)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适用保税加工货物内销
“集中申报”模式。
二、保税加工货物内销 “集中申报”模式限于办理保税料件及其制成
品、残次品、边角料等的实际内销业务。
三、企业申请内销 “集中申报”资格,应提交以下单证:
(一)《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
份;
(二)海关风险担保金进帐单或银行保函;
(三)海关需收取的其他单证。
四、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的资格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有效
期至当年年底。
五、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内销 “集中申报”:
(一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