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国情普查数据采集要求(20131108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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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国情普查数据规定及采集要求;培训内容;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一、基本要求;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二、数据分层组织;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三、属性定义与说明;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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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四、数据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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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房屋建筑区中,纯粹房屋建筑的占比应在10%以上,低于10%的,范围内房屋建筑应分别按照独立房屋建筑归类,其他类型也应单独归类;房屋建筑区的范围通过连接围合该区域的各个房屋建筑的轮廓转折点形成;勾画房屋建筑区范围时,在包含相同房屋建筑数量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持外廓线包含的范围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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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高架铁路、高架路应分别按有轨路面、无轨
路面分类。——立体覆盖问题;
;19)树冠遮蔽道路——立体覆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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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是指除按照地表覆盖要求分类之外,必须以地理实体(或地理对象、地理要素)形式采集的道路、水系、构筑物以及地理单元数据,这些数据只能以矢量方式表示。;1)道路是以实体形式进行采集,须正确表示道路的类别、等级、位置,反映道路网 的结构特征,通行状况,分布密度以及与其它要素的
关系。
2)道路要素采集的指标:
道路应能客观反映道路网的通达能力、结构特
征、分布密度以及与其它要素特别是居民地的关系。
城市道路如果为某条公路贯穿连通必不可少的
组成部分,需在公路层单独表示,以保证这条公
路贯穿连通。
采集道路中心线时,与高等级公路相连的城市
道路无论长短、宽窄均应采集;在路网中起连通
作用的乡村道路无论长短、宽窄均应采集。;3)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的路线,如果使用的参考数据如1:1万、1:5万地形要素数据库中有相应的实体,叠加到影像上如果没有明显差异,可以直接沿用,否则需要重新采集。;4)铁路只需采集正线的中心线,并赋要素属性。多条正线轨道并行时,间隔10米以内的,按一条采集;间隔10米以上时,分别采集。间隔10米以内的并行正线轨道,若为两条并行,依据其中一条轨道的中心线位置采集;若为多条并行,依据较为居中的一条轨道的中心线位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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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隧道采集成线,直接连通两端出
入口,如有明显矛盾的应做适当处
理。;7)地铁线路采用地铁站之间连线,有明显矛盾的应做适当处理。
8)道路分段主要以路面宽为基准,单行线宽度变化超过3.5m,双行线宽度变化超过7m时需拓扑打断;道路等级、铺设材料等其他属性,以该段道路主要路段的技术等级、铺设材料为准。
9)道路要素只采集已建成的。以线表示的桥梁、隧道、车渡等为路网贯穿连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必须作为道路的一部分进行表达,路在桥梁、隧道、车渡等处不能断开。
10)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分别在不同
的数据层中,相互之间拓扑关系需要做处理,
如:相交处若互通则需打断生成结点。;11)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的分类码、路线编
号、名称等属性可参照1:1万、1:5万地形要素数据库的
相关信息。
12)道路路宽(WIDTH):可依据正射影像数据量取获得。若道路中央隔离带或绿化带较宽,宽度达到或超过10米时应按两条路线采集,小于10米的,宽度计入道路宽度。城市道路要素宽度属性不包含人行道的宽度,不包含路堤、路堑的宽度。
13)重复路段编号(RNP):为保证某一条国道、省道或县乡道的贯穿连通,需处理重复路段,重复路段的几何信息只存储一次,道路编号属性字段优先填写最高等级的道路编号,同等级的优先填写编号小的道路编号,其他路段编号均填写在重复路段编号属性字段中。铁路有类似情况的,参照处理。
14)车道数(LANE):按照实际划定的正规机动车道数填写,不含应急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划车道的道路,车道数记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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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河流的范围以河道范围为准,有堤防的河道,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无堤防的河道,包括常年雨季形成的高水位岸线,即高水界之间的范围。即河流以堤防和高水界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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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采集河流结构线或中心线时,必须按从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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