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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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坑施工
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2、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的各类建筑材料,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
3、在确认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当基坑深度超过3m时要有经过计算的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达到或超过5m时,施工方案要经过专家论证。
三、基坑支护
1、基坑开挖前,项目部必须对基坑周边环境、土质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按照要求编制、审核、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对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
3、基坑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4、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对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专人负责及时观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5、边坡工程应设置泄水孔。
第二章脚手架工程
综合管理
1、为了预防外架坍塌,保障施工安全,所有外架的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前必须经工程局(较大工程)或公司进行审核审批。对落地式脚手架达到或超过50米、悬挑式脚手架达到或超过20米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审核审批。同时,要绘制有效的施工图。
2、用于架子搭设的材料构配件,如架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钢丝绳、型钢、用做吊环或锚环的圆钢、电动葫芦等必须送检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计算时其参数以送检数据为准。
3、架子搭设前,项目必须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由方案编制人员编写,内容要求以图为主、表格为辅,加上简单易懂的文字说明。各级交底组织人员必须请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交底完毕、交底双方均须在交底单上签字,交底单由专职安全员保存。
4、架子搭设由施工员组织、专业架子工操作,专业架子工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方可作业。
5、外架使用过程中,管理外架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对外架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禁止随意改动外架、拆除附属设施等不安全的行为。
6、外架拆除前,由外架方案编制人向负责外架拆除的施工员、作业班组进行外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外架拆除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作业人员按方案要求进行。
一、脚手架外观形象
立杆、横杆、防护栏杆为黄色,剪刀撑为红白色相间(每段长度为400mm)。每隔一组或两组剪刀撑设置一道警示带,警示带高度为300mm连续设置,色带采用红白相间色,条宽300mm,材质为硬质板材,固定于立杆内侧。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安全网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张挂平整,并保持整洁无破损。
剪刀撑的斜撑每6M必须与架体有三个连接点。
二、基础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的有关规定进行。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的相关规定。
说明:在混凝土面层上搭设架体时可采用用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或不小于10#的槽钢作为立杆垫板。架体立杆基础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长度不应少于2跨。
三、连墙件
1、连墙件必须采用刚性构件;连墙件必须分别与内外立杆相连接,水平杆与预埋杆用十字扣件连接并加设防滑扣;尽可能靠近外架主接点与预埋杆根部,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偏离预埋杆根部的距离不得大于100mm。在装饰阶段连墙件影响施工需要撤除时,必须由施工工长提出书面申请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先补强后撤除,补强连墙件的强度不得小于拟拆除连墙件的强度。
2、连墙件水平杆宜平设,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禁止采用上斜连接。
3、脚手架的拐角处、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人货电梯的两侧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如楼层高度超过4m,可采用抱柱子或抛撑的方法进行加固。
4、连墙件的杆件及扣件刷红色警戒色。
四、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1、剪刀撑搭设前必须在外架系统施工图中明确其布局,对每道剪刀撑的跨度进行排版。要求绘制剪刀撑立面图。
2、高度在24m 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小于4跨,并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0~600之间。
3、高度在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一字型、开口型双排架两断口必须设置横向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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