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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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规定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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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使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反违章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1) 公司《发电本质安全管理系统》
(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4 专用术语定义
(1) 违章: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规程和标准的行为。
(2) 四不伤害
5.1.3 反违章工作必须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不伤害”能力。
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处理各类违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健环委员会是反违章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提供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支持,协调解决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提高反违章的管理水平。
5.3.1 从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角度,违章可分为:
5.3.1.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5.3.1.2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的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其他作业条件不满足规程、制度、规定、措施的要求,以致不能保证作业者和指挥者的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4.1 反作业性违章.4.1.1 作业性违章行为
(1)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2)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 着装不符合规定。
(4) 攀、坐、站、倚、行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9)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0)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5.4.1.2 各级领导要树立“爱护职工、保护职工”的观念,教育职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经常发动群众揭、摆、查,自下而上地指出作业性违章的各种表现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下列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不信规程信经验,认为违反安全规程也不会造成事故(2) 口头上承认安全规程重要,但无人监护时往往随意作业(3) 图省力、嫌麻烦、贪图方便、沿袭旧的不良习惯,导致违反安全规程(4) 因赶工期,贪图“快”“捷”的念头导致忽视安全,自觉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5) 因事先准备不充分、仓促作业而违反安全规程(6) 因配合不好、交待不清、作业者想当然而造成违反安全规程因工作简单、分散、零星,作业者怕麻烦,违反规程制度(8) 因作业前情绪不好或心猿意马而违反安全规程(9) 长时间不良的习惯做法,导致不适应安全规程的约束而违反安全规程(10) 作业者素质不高,不了解安全规程,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自我防护能力不强,不自觉地违反安全规程.4.1.6 完善安全规章,做到有章可循。各、班组应按违章的定义,结合实际,制定出作业性违章的范例和表现(2) 组织职工学习作业性违章范例和表现,并纳入每年安规考试内容。.4.1.7 各级人员发现作业性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者都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4.2 反指挥性违章.4.2.1 指挥性违章的主要表现(1) 不按照规定进行指挥1) 各级领导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公司规定的工作到位制度进行指挥2)组织未经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3)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2) 该进行指挥的不指挥)不能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布置制定有关措施)对各种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对设备、设计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指挥实施对应措施 3)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3) 不该指挥的插手指挥) 职责范围不清,凭兴趣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2)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权。.4.2.2 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时,必须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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