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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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证券2012第1号
委托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管理人: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前 言 3
一、合同当事人 3
三、委托资产专用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6
四、资产委托状况 7
五、委托资产的投资 9
六、委托人的声明与保证 11
七、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1
八、管理人的声明与保证 12
九、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2
十、托管人的声明与保证 13
十一、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4
十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的转让 14
十三、投资主办人的指定与变更 15
十四、信息披露 15
十五、管理费、托管费与其他相关费用 15
十六、委托资产清算与返还 16
十七、保密条款 17
十八、不可抗力 17
十九、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备案 18
二十、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 19
二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方式 19
二十二、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份数 19
二十三、其他事项 20
附件一: 24
关于××证券2012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4
成立托管资金到账的确认函(样本) 24
附件二: 25
《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第 期) 25
附件三: 26
《追加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第 期) 26
附件四: 27
《提取委托资产通知书》(第 期) 27
附件五 28
《管理费及业绩报酬通知书》(第 期) 28
附件六: 29
投资监督事项表 29
附件七: 30
风险揭示书 30
附件八: 34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证券2012第1号)(样本) 34
专用清算账户及资金划拨专用账户 34
前 言
为规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明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但不保证委托资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对委托资产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保护委托资产的安全,但不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
本合同是规定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一、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管理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林辕
联系电话:021212042
传真号码:021二、释义
本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试行办法》 指2003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4年2月1日施行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实施细则》 指200年月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0年月1日施行的 元 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人指简称证券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人、托管人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行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合同约束,根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管理人、托管人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 指委托人对管理人按本合同的约定管理或处分“国盛证券-盛XX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资产所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利益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收回投资受益、计划资产买卖溢价收入或者其他因行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权利而获得收入的权利。 工作日、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托管协议 指管理人××证券与托管人兴业银行双方就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账户管理、清算、会计核算等业务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 资产委托起始日 指委托人和托管人双方确认签收《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的当日。 资产委托到期日 指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之日;委托期限提前届满的,合同终止日为资产委托到期日。 委托资产专用账户 指为实现资产管理目的,管理人用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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