猕猴桃生产第9部分:贮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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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桃生产第9部分:贮藏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猕猴桃鲜果贮藏的原料果实、商品化处理、入库前准备、入库贮藏、贮藏管理、运输、检验及试验方法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猕猴桃和美味猕猴桃的鲜果贮藏。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NY/T1392《猕猴桃采收与贮运技术规范》
NY/T1430《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
NY/T1431《农产品追溯编码导则》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原料果实
果实要求
符合第7部分:采收和第8部分:分等分级的规定。
装箱
装果箱要求
猕猴桃专用贮果箱有木条箱和塑料箱。木条箱规格:内长×宽×高为50cm×35cm×25cm,木条宽3~4cm,木条间隙约1cm,内壁光滑平整,容量15kg/箱;塑料箱(周转箱)规格:内长46cm,内宽34cm,内高25cm,容量15kg/箱。贮果箱耐压强度要求在500kg垂直压力下变形不超过2cm。
果箱使用前,应采用60mg/L~80mg/LClO2溶液,或含氯浓度0.5%~1.0%的漂白粉溶液,或0.2%次氯酸钠溶液浸泡3min~5min,涮洗后沥干。
装箱
每箱贮果约15kg,箱外贴上标有品种、产地、净重、等级项目的标签。
产地编码
具体要求参见NY/T1430和NY/T1431。
商品化处理
处理厂厂区要求
选址
应选择靠近产区、交通便利,且远离粉尘、有害气体等周围无其它扩散性污染源的地方建厂。
布局
按GB14881的规定进行总体规划,应科学合理、方便生产、分区布局功能明确。
厂区一般应包括生产区、仓储区、预冷库、物料堆放区以及生产废弃物处理区。生产区、仓储区等作业区与生活区应有物理隔离。原料卸货区与成品出库区应设置在厂区的不同方位,原料与成品的生产应严格分开。
卫生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商品化处理
预分选
应剔除有机械伤或腐烂的果实,避免对其它果实造成交叉污染。烂果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果皮毛处理
利用刷毛机将果实表面容易脱落的果皮毛擦除,毛刷材质及处理强度以不造成果面机械伤为准。
分级
按照第8部分:分等分级执行。剔除无法达到鲜果销售的级外果。果皮较薄或不耐挤压的品种不宜进行机械分选。
包装
入库贮藏果实应采用厚度为0.03mm~0.05mm、打有12~18个圆孔(圆孔总面积占膜总面积的5%)的薄膜,单筐套膜。
入库前库房处理
冷库检修
冷藏库、气调库在果实入库前要仔细检查管道系统、制冷系统、通风系统、加湿设备、温湿度检测器、照明设备;气调库还需检查气调设备、库房气密性等,并试运行无异常后停机待用。
冷库消毒杀菌
果实入库前,应对果库进行消毒杀菌。消毒宜采用40~80mg/m3的臭氧处理24h,或者采用60~80mg/LClO2溶液均匀喷洒处理后密闭24h。密封处理后应打开库门,通风24h以上。
入库贮藏
库房预冷
冷库、气调库在猕猴桃入库前4d~5d开机降温,并稳定在贮藏温度范围,待用。
果实愈伤
采摘后装好箱的猕猴桃应在10℃~20℃、通风良好的环境条件下,放置24h~48h,待果蒂伤口颜色由翠绿色变为黄褐色时即愈伤完成。
果实预冷
果实入预冷库或冷藏间24h~36h内预冷至5℃±0.5℃,稳定24h~48h后,快速降温至该品种要求的贮贮藏温度。
货垛堆码
在库内货垛应按产地、品种分别堆码,并悬挂垛牌,入满库后应及时填写货位标签和平面货位图。贮藏条件要求不同的品种不宜同库混贮。
货垛距墙不少于0.20m,距冷风机不少于1.50m,距库顶不小于0.60m,垛间距离0.30m~0.50m,
垛内容器间距离0.02m~0.03m,垛底高度0.10m~0.15m,垛高不能超过冷风机的出口。
货垛堆码要牢固、整齐,货垛间隙走向应与库内气流循环方向一致。
冷藏入库
分批入库,每天入库量不超过该单库容量的20%~25%,入库造成的库温上升不超过3℃,24h之内降到规范贮藏温度。
气调贮藏入库
果实在2d~3d内装满,在近观察窗口处放置样品果,关库门降温;待库温稳定后,封库调气。
贮藏管理
冷藏
温度
陕西省主栽猕猴桃品种的贮藏温度参考表A.1。果心温度波动控制在±0.25℃,保持至贮期结束。
相对湿度
冷库内最适相对湿度为90%~95%,相对湿度达不到要求时,宜待库温降至要求且稳定后,以加湿器进行加湿。
库内空气循环
货间风速应为0.25~0.5m/s,宜每间隔10min风机转动一次。
气调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