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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剧毒品的运输进行了专项的规
定:
1.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
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
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
部门制定。
2.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
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
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
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
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4.铁路发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按照铁道部铁运 [2002]21 号《铁
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必须在铁道部批准的剧毒品办理站或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
剧毒品仅限采用毒品专用车、企业自备车和企业自备集装箱运
输。
必须配备 2 名以上押运人员。
填写运单一律使用黄色纸张印刷,并在纸张上印有骷髅图案。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全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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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不办理剧毒品的零担发送业务。
5.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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