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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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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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13690 2009
代替 —
GB13690 1992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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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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犌犅13690 2009
前 言
本标准第 章、第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4 5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 )第二修订版( / / / /
GHS STSGAC.1030
),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 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 / —
Rev.2 GHS GBT1.1
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 1992
本标准与 —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GB13690 1992
———标准名称改为“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本标准按照 GHS的要求对化学品危险性进行分类;
———本标准按照 GHS的要求对化学品危险性公示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为资料性附录。
A B C D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并归口。
SACTC251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化工研究院、江苏出入
境检验检疫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起草人:张少岩、崔海容、杨一、王晓兵、梅建、汤礼军、车礼东、陈会明、周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
GB13690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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