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课件 第6章 安防系统 电源.ppt
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5.7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和摄像机装于旷野、塔顶或高于附近建筑物的电缆端,应设置避雷保护装置。2.5.8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5.9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敷设置于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防碍车辆的运行。2.5.10系统的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的规定。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3.9防雷与接地设计【条文说明】3.9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对于固定目标而言,安全防范系统常常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的,因此做好建(构)筑物本身的雷电防护是安全防范系统雷电防护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由于安防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套电子信息系统,因而除了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之外,安防系统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3.9防雷与接地设计【条文说明】3.9安全防范系统的雷电防护设计,也是系统安全性设计的重要内容。在理论上,建(构)筑物防雷与信息系统防雷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内容。对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EC)和我国的雷电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都在组织专家制定相关标准。本规范提出的防雷设计要求,主要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安全防范系统遭受雷击损害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设计重点应放在监控中心的防雷与接地设计。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条文】3.9.1建于山区、旷野的安全防范系统,或前端设备装于塔顶,或电缆端高于附近建筑物的安全防范系统,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设置避雷保护装置。【条文】3.9.2建于建筑物内的安全防范系统,其防雷设计应采用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的设计原则,并满足《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条文】3.9.3安全防范系统的接地母线应采用铜质线,接地端子应有地线符号标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建造在野外的安全防范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高山岩石的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Ω。【条文】3.9.4高风险防护对象的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系统、信号传输线路、天线馈线以及进入监控室的架空电缆入室端均应采取防雷电感应过电压、过电流的保护措施。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条文】3.9.5安全防范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经过不同防雷区的界面处,宜安装电涌保护器;系统的重要设备应安装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接地端和防雷接地装置应作等电位连接。等电位连接带应采用铜质线,其截面积应不少于16mm2。【条文】3.9.6监控中心内应设置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汇集环或汇集排宜采用裸铜线,其截面积应不小于35mm2。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条文】3.9.7不得在建筑物屋顶上敷设电缆,必须敷设时,应穿金属管进行屏蔽并接地。【条文】3.9.8架空电缆吊线的两端和架空电缆线路中的金属管道应接地。【条文】3.9.9光缆传输系统中,各光端机外壳应接地。光端加强芯、架空光缆接续护套应接地。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条文】6.3.6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施工应按本规范3.9节的相关要求进行。3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安防系统防雷的规范条文
GB50348-20044监控中心内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6条的规定,安装应平整。接地母线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3条的规定,并用螺丝固定。5对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防雷与接地施工,并应符合本规范3.9节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6.3.6依据本规范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