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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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指标、评价结果展示及信用评价信息来源与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业务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外仓overseaswarehouse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需要,在境外设立,为客户提供收货、储存、出货等订单履约及增值服务的物流节点。
[来源:GB/T43291—2023,3.2]
3.2
海外仓企业overseaswarehouseenterprise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在境外通过自建、租用等方式,运营数字化、智能化仓储设施的
主体。
示例:如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或大型跨境电商卖家等。
3.3
信用评价creditevaluation
对海外仓企业(3.2)在某一时期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并用特定符号标明其信用状况
的活动。
3.4
评价机构ratingagency
符合相关要求,开展信用评价(3.3)的相关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或其他组织。3.5
委托信用评价commissionedcreditevaluation接受委托申请的信用评价(3.3)。
[来源:GB/T23793—2017,3.4]
3.6
主动信用评价proactivecreditevaluation不经被评主体委托或同意的信用评价(3.3)。[来源:GB/T23793—2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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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原则
4.1独立性
评价过程遵循独立、公正、平等的原则,不受外来因素影响。
4.2科学性
评价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科学、合理,评价过程规范。
4.3有效性
评价数据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时效性。
4.4安全性
评价过程采用合理的预防措施保证信息安全,以防止信息被丢失、滥用和未经授权的获取。
4.5保密性
评价过程采取保密性控制措施,确保信息不透露给未经授权的人或组织,防止信息遭受篡改和泄露。
5评价流程
5.1概述
5.1.1信用评价机构遵循回避利益冲突的原则开展信用评价,确保信用评价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5.1.2信用评价分为委托信用评价和主动信用评价:
a)委托信用评价流程包括:受理申请、成立信用评价项目组、初评、成立信用评审委员组、等级确定、等级通知、异议处理、复评、结果发布、结果跟踪;
b)主动信用评价流程包括:成立信用评价项目组、初评、成立信用评审委员组、等级确定、结果发布、异议处理、复评、结果跟踪。
5.2委托信用评价流程
5.2.1受理申请
信用评价机构在接收评价对象委托的评价申请并通过审核后,签署合法的委托协议,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予受理。
注:对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界定参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5.2.2成立信用评价项目组
信用评价机构根据行业领域和专业背景分配人员,成立信用评价项目组,信用评价项目组由2人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5.2.3初评
信用评价项目组根据评价对象类型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撰写评价报告,并提出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建议。信用评价项目组应按照附录A选择相应评价指标体系。
5.2.4成立信用评价委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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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机构根据行业领域和专业背景分配人员,成立信用评价委员组,信用评审委员组由5人以上(单数)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并推选信用评审委员组长1名。
5.2.5等级确定
信用评审委员组长组织组员对信用评价项目组提交的信用评价报告及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
信用评审委员组无法确定信用等级时,应暂停信用评审工作,将信息反馈给信用评价项目组重新整理并核实相关数据,直到信用评审委员组能确定信用等级。
5.2.6等级通知
信用评价机构应将初步评价结果告知评价对象。
5.2.7异议处理
评价对象对信用评价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存有异议,并提供相关依据的,信用评价机构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发现采集的信息确有错误的,应立即纠正并将纠正后的信息及时反馈于异议提出方;查证后确认无误的,应告知异议提出方;难以查证的,应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予以记载。
5.2.8复评
处理异议之后,根据评价对象提交的补充材料,信用评审委员组决定是否组织复评,重新审核,并确定最终结果。
5.2.9结果发布
信用评价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以及委托协议的约定,发布评价结果及相关内容。
5.2.10结果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