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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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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目次

前言II

1范畴1

2术语和定义1

3保安服务操作的差不多要求2

4门卫服务2

5守护服务3

6巡逻服务4

7押运服务5

8随身护卫服务7

9人群控降服务7

10技术防范服务8

11安全咨询服务9

12保安员9

13保安治理人员职责11

14保安服务合同的评审和签订12

15保安服务的预备13

16保安服务质量的检查与改进13

17不合格服务的纠正措施14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治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治理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刘文玺、池世才、丛锋、何智、石小迎。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操纵

1范畴

本标准规定保安服务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服务质量应达到的差不

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开展的保安服务活

动。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保安服务securityservice

为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需求,依照法律、法规、规

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由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

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保安服务一样按照合同约定,采取

门卫、守护、巡逻、押运、随身护卫、人群操纵、技术防范、安

全咨询等形式,爱护客户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爱护客户合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法权益。

2.2

门卫服务gate_guardingservice

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

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2.3

守护服务grardservice

保安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

2.4

巡逻服务patrolservice

保安员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戒备的服务

业务。

2.5

押运服务escortservice

保安员按合同约定将客户的财、物安全地守卫护送到目的地的服

务业务。

2.6

随身护卫服务bodyguardservice

保安员爱护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的安全服务业务。

2.7

人群控降服务crowdcontrolservice

保安员爱护特定地点、场所、部位等人群集合地治安秩序的服务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苏轼

业务。

2.8

技术防范服务electricalsecurityservice

保安服务公司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

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爱护,提供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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