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防控要求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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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防控要求范文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 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 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 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 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 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 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 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 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 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 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 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 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 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 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 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 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 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 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 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 护,
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
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
度,建立
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 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 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 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 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 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 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 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 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 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 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 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 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 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 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 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 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 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 , 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 及时报
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
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
触者,按照
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 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 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 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 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 14 天,身体未出现发 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 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 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 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 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保戴口罩,安 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 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 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 口罩,保持 1.5 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 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 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 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 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 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 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 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
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 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 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 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 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 并做好转运、排放
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
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
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
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 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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