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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合同.doc

发布:2017-06-04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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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 合同号:座机电话号码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甲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权利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身份证号: 住址: 日 期: 签 订 地: 鉴于:兹有XXX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向甲方请求借款,经甲方审查,同意予以借款,双方已签署《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号:座机电话号码) (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甲方的权益,乙方自愿以其全部资产为债务人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保证担保内容 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向债务人发放的借款¥ 80,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2、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向甲方所借款项之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交通费等)。 3、担保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十年止。主合同借款期限为90 天,自甲方第一笔款汇到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账号之日起至满90天之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本担保继续有效。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责任。在主债权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借款期届满,债务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在接到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清偿上述款项各保证人与债权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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