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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车间安全生产注意事项.doc

发布:2017-06-04约1.62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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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地面不应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 生产区内每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两个。生产作业场所根据火源及着火物质性质,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有效状态。 使用、贮存、输送、装卸、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产生可燃性粉料等)的生产装置(反应釜、研磨机、贮罐、输送泵、灌注设施和过滤器、易燃液体管道等)、装卸场所以及产生静电积累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岗位都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各专设的防静电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控制易燃易爆液体和有机粉料的投料速度以防止静电的产生。 在输送和灌装过程时,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和飞溅,以减少静电产生。 从底部或上部入灌的注入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如生产工艺条件许可,增加室内空气中的相对湿度至50%以上,或定期向地面洒水。 爆炸危险场所应敷设防静电地面,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导电鞋,以防人体带电和静电放电。 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接地裸露金属体如栏杆、金属支架等)。 对地面冲洗水及污水应作独立收集,专项处理。 当室内作业地点气温等于或大于37℃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对作业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应配用棉布工作服、防静电鞋、防毒口罩、工作手套等。 作业场所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不应在生产作业场所饮食。 应按照所生产不同涂料品种(包括树脂)的工艺特点制定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涂料生产应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执行。 涂料生产的工艺技术指标和中间控制指标应仔细核对、严格控制,重要的控制指标应设管理控制点。更改指标应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用于涂料生产原材料的成份应经化验,并确认符合要求。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应投入生产使用。 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原材料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车间生产所领取的原材料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仓库。相禁忌的原材料不应放在同一区域,应划定区域分类隔开或分离贮存。作业区的生产物料、产品、半产品的堆放,应用黄色和白色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存放地点,堆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 加热设备、分散设备、辅助设备(过滤机、离心机、各类泵、空气压缩机、通风机、电动葫芦)等生产设备的操作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在分散搅拌机运行时,不应用手打捞容器里的杂物。 生产作业区应禁止吸烟;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不应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裸露铁钉的鞋;不应使用铁质工具及撞击会产生火花的其它工具;不应使用打火机、手机、相机等发火和电子设备。 易燃、易爆区域内,桶装物品不应在水泥地面拖动、滚动;使用的各类溶剂原材料容器应密闭存放;应随时将粘有涂料等易燃物质的棉纱、抹布等物放入带盖的装有阻燃液体的金属箱(桶)内,当班清除,不应乱抛、乱放。 不应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应及时清理废物、油迹、漆垢等,保持作业岗位环境的整洁卫生。 应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 配料计量要准,应按照工艺技术规程的要求注意投料顺序、加料速度,轻拿轻放,防止液体物料四溅或固体粉料飞扬,保持岗位的环境卫生。 灌装包装场地环境应平整、无油迹、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场地不应设地坑,作业人员不应在地坑中进行灌装包装。 凡不得不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机动车辆,均应配装阻火帽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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