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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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册 说 明
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子目的50%计算。
四、关于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1. 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 材料和机具: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 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六、旧设备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前检测设备精度及完好程度,填写记录,铲除设备底座灌浆层,部件、附件及地脚螺母拆除;起重机具搭拆,起吊、上排、10m范围内的移位、涂油防护。
七、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 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 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 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9. 脚手架搭拆费(第C.A.4、C.A.5除外),需要时,按建筑工程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执行;
10.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2. 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第C.A.7除外):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其超出的部分按定额的人工和机械乘以
下表调整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 调整系数 ≤15m 1.25 ≤20m 1.35 ≤25m 1.45 ≤30m 1.55 ≤40m 1.70 >40m 1.90 2.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九、本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4. 解体安装:是指一台设备的结构,分成几个大部件供货,需在安装地点进行清洗、组装等工作;
5. 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是指将一台整体或解体结构的设备全部拆散(支解),进行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整,重新装配组合成为原形式的整体或解体结构设备。
C.A.1 切削设备
(编码:030101)
一、 本章适用范围如下:
1. 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 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3. 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 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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