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护理工作制度卫生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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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护理工作制度六十八、护理部工作制度(试行)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培训、奖惩等有关事宜。提出对护理人员的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负责对护理人员技术档案的登记与管理。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由分管的副主任负责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年有工作计划,月有质量检查、汇总,对问题持续改进、定期报告反馈;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程序,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及至各级各类护士。护理部有例会制度,如护士长例会、护理部例会等。负责全院护士的继续教育和护生、进修生的教学工作。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实施评价工作。六十九、病房管理制度(试行)
1. 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
说话轻、操作轻。
3.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 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 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 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
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七十、分级护理制度(试行)
1.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
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
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
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 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
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 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4.3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 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5. 分级护理原则:
5.1 特级护理:
5.1.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5.1.1.1 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5.1.1.2 重症监护患者;
5.1.1.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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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1.1.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5.1.1.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5.1.1.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5.1.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1.2.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
压;
5.1.2.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1.2.3 准确测量 24 小时出入量;
5.1.2.4 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
安全措施;
5.1.2.5 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5.1.2.6 实施床旁交接班。
5.2 一级护理:
5.2.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5.2.1.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5.2.1.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5.2.1.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5.2.1.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5.2.2 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5.2.2.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2.2.2 根据患者病情,每日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5.2.2.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
5.2.2.4 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实施
安全措施;
5.2.2.5 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导。
5.3 二级护理:
5.3.1 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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