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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研究的中期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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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研究的中期报告

该中期报告主要对深圳市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以下为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背景介绍

深圳市龙岗区是广东省深圳市下辖的一个区,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该区在1990年代初开始了农村股份合作制试点,并于2002年正式颁布《深圳市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条例》。近年来,该区农村股份合作社逐渐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发展现状

截至2018年底,该区共有农村股份合作社481个,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合作、农资经营等领域,总资金达到15亿元左右。其中,以种植为主的合作社数量最多,占比超过四分之三。此外,该区还鼓励农村股份合作社与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形成协作关系,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尽管农村股份合作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资金对接难题。由于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往往无法满足农村股份合作社的需要。

2.社员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社员对农村股份合作制不了解或不支持,导致农村股份合作社无法发挥作用。

3.管理不规范。由于农村股份合作制在管理上相对自由,部分合作社在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以下对策:

1.鼓励农村股份合作社拓宽资金来源,引入社会投资。

2.加强对社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员参与和管理能力。

3.加强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未来展望

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深圳市龙岗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有望继续得到推广和发展,为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随着中国农村深化改革的逐渐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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