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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这十年 “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发展活力。”7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就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所说的这句话,既亮出了公有制经济不容动摇的底限,也凸显目前国企改革活力仍然未能充分释放的现实;既是对过去十年国企改革实践的总结,更是对这场改革未来方向的进一步明确。 从国资委成立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个年头。十年来,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破浪前行,企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中国经济的中流砥柱。 然而,在国企发展壮大的同时,却出人意料地陷入了舆论困境:从垄断到腐败,从低效到高薪,外界对于国企的质疑和指责之声一直没有间断。甚至有观点认为,国企已经成为横亘在中国经济前行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应不断削弱国企,甚至彻底私有化。 这些判断,既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理解不充分的原因,也有少部分人另有所图故意混淆视听。但无论情况如何复杂,国企和国企改革的前进步伐决不能因此而有所放缓。 当然,今日之国企改革远未结束,比如:国有股权过大、机制不灵活,与现代企业制度目标要求不相协调;国企发展质量不高、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国企财务管理弱化,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走出去”过程中国际竞争力较低,还不具备跨国经营实力……还有待加大改革力度以充分释放国有经济活力。 “改革还未成功,国企仍需努力。”面对民族复兴大业,在后危机时代,只有国企才能担当起带动中国经济冲出包围、实现转型升级主力军的角色。因此,国企改革深化的好与坏,不仅仅是重大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 国企改革攻坚路 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要使国有企业进入市场,这就意味中国的经济发展将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的道路。 中国的国有企业诞生于新生的共和国,成长于计划经济体制。当时,它肩负着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历史重任。1978年,国有企业开始改革,当时明确提出不搞私有化,但要改革指令性计划体制,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运行的调节作用。同时,国家放开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在西方市场经济中,真正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则是非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更多的是用于弥补市场缺欠,它与非国有企业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然而,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则是要使国有企业进入市场,这就意味中国的经济发展将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市场经济的道路。 国有企业能否在市场中发展,没有现实答案,只能通过改革实践去探寻。改革主要是沿着两条主线来推进的,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制度和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978——1998年: 探索并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 改革的起点是1978年,当时的国有企业只是一个指令性计划的执行者,它的生产、投资、销售、资金调拨、员工录用均按指令性计划行事。利润上交财政、亏损由财政补贴。 最初改革目的就是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调动国有企业做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因此,国有企业的运行由完全受制于指令性计划开始转为受计划与市场的双重调节。正是由于计划与市场的并存,因此改革的取向一直存在着计划与市场之争。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指令性计划不断被削弱,而市场的作用则不断增强。1992年,党的十四大终结了计划与市场之争,确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在这一时期,改革主要是使国有企业挣脱指令性计划束缚而逐步走向市场。 然而,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是无法进入市场的,所以,国有企业运行要实现市场化,必须实现制度创新。为此,对国有企业采取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等不同形式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就是将国有企业改革为按公司法登记并受公司法约束的公司制企业。为实现这一转变,1994年,国务院启动了百户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到1997年,三年的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在探索创新国有企业制度的同时,还实施了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即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这就是以某个大型企业为核心,将一些国有企业划归它进行管理,从而形成了由企业来管理企业的层级制法人企业联合体。1987年,国家开始组建企业集团试点,据此发布了《关于大型工业联营企业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暂行规定》《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此后,国家积极鼓励企业集团的发展,并随之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文件。因此,企业集团迅速发展,1996年,1993家国有企业集团的总资产就占到全部国有企业总资产的1/4。企业集团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一种重要企业组织形式,也是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重要方式。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在探索改革。中央层面,国有企业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它们任免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分配国家预算内投资、审批投资项目、下达部分产品生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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