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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统系统维护.pdf

发布:2020-09-06约2.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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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系统系统维护 1.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列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范围。维保单位 应按照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 做好系统维保工作, 并按要求填写维 保记录。 1.2 每天应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a) 对系统各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外观质量应符合 5.1.2 的规定; b) 检查监控器的实时显示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1.3 每月至少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印整理系统的月度运行维护报告。检 查内容如下: a) 对现场监控器逐个进行自检和漏电试验检查,应功能完好、动作正常; b) 检查主机的数据接收和事件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1.4 每年至少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监控报警和故障报警记录的检查。 应急照明系统使用和维护 11.2.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11.2.2 每日应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 并填写相应的 记录。 11.2.3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 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2 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3 检查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11.2.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定期进行自放电,放电时间应满足 30min ,若低于 30min,应对不能满足应急工作时间的产品进行更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和维护 6.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精品文档 6.2.2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 并按本规范附录 F 的要求填写相应的 记录。 6.2.3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本规范附录 F 的 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 1~3 次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 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2)· 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 25%; 3)· 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 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 25% ; 4)·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5)·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6 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7 应抽取不小于总数 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 话试验。 6.2.4 每年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本规范附录 F 的要求 填写相应的记录。 1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 1 次; 2 自动和手动打开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 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 1 次; 4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 对其他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6.2.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 2 年后,应每隔 3 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通 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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