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模板】_图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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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模板】_图文
一、总则
(1)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是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法规。本规范旨在通过建立健全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供水单位的卫生操作流程,确保供水的安全、卫生、可靠。供水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执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的单位,包括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集中式供水单位等。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卫生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到位。供水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供水卫生安全负总责,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水不受污染。供水单位应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对可能影响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单位还应加强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供水设施损坏或污染,确保供水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供水设施卫生要求
(1)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改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性。例如,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供水管道材质应符合无毒、耐腐蚀、不生锈的要求。在实际案例中,某供水单位因管道材质不符合标准,导致水质中铁含量超标,影响了居民健康。
(2)供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检测,确保供水设施内壁清洁,无污垢、锈蚀等。根据《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GB5749-2006),供水设施应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例如,某供水单位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发现部分管道内壁存在严重锈蚀,及时更换后,水质检测合格,有效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
(3)供水设施的设计应考虑节水、节能和环保要求。例如,采用节水型龙头、阀门等设备,降低供水过程中的水损。根据《节水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GB/T37582-2019),供水单位应将节水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某供水单位通过实施节水措施,年节水量达到100万立方米,有效提高了供水设施的运行效率。
三、水质管理及卫生监督
(1)水质管理是保障供水安全的核心环节。供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水质检测体系,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全程监控。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供水单位应每月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不少于60项指标的检测。例如,某供水单位通过引入自动化水质检测系统,实现了对水质指标的实时监控,有效降低了人为误差,提高了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卫生监督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供水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根据《卫生监督条例》,卫生监督部门每年至少对供水单位进行两次现场监督检查。在实际案例中,某供水单位因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被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通过严格的监督执法,有效提升了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
(3)供水单位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检测结果,提高供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供水单位信息公开办法》,供水单位应每月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水质检测报告。例如,某供水单位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水质检测报告,让居民实时了解供水水质状况。此举不仅增强了供水单位的公信力,也提高了居民的饮水安全意识。此外,供水单位还应积极参与水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水质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