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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PDF

发布:2017-03-27约3.94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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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7 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 意见》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 的目标,2017 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 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 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 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 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外语 类专业或信息科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科 学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 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 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6 人,占学校年度招生计 划总数的5%,具体如下: 类别 专业 计划 科类 外语类 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 47 人 不限 语、日语、日语(“日+英”复 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 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 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信息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 9 人 理科 学类 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合并文 理科类省 市不限) 三、网上报名 1.3 月 20 日9:00 至4 月 5 日21:00,登陆报名平台 (/zzbm ),按要求完成注册 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2.考生应保证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 传证明材料时,应使用带有证明单位(个人)或颁发机构签 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保证页面完整,文字清晰。 3.尚未获得证书、证书丢失等无法在报名阶段按要求提 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者,视为无效。 4. 报考信息、通知和名单公示等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 和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录取 1.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 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 月30 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我 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专业考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 核,考试时间为6 月11 日,考试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 考核形式如下: (1 )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 200 分,面试满分20 分。 (2 )外语类专业:笔试(英语100 分、语文100 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 (3)信息科学类专业:笔试(英语 100 分、信息科学 100 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信息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4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随机抽 签确定。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 120 分(含)以上、面试 成绩 12 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 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 生名单6 月23 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 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 (考试院)备案。 5. 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 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或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 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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