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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设备管理,规范机械设备采购、租赁行为,
确保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机械、运输机械、生产设备采购及租
赁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5万元以上机械设备固定资产选型
及购置审批,监督、指导分公司机械设备采购、租赁、固定资产
处置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工负责本单位耐用年限一年以上,单机购置
价值在2000元以上机械设备选型、购置、固定资产建账,监督检
查项目部外租设备选择、租赁合同签订、安装、使用和拆除等关
键环节。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配备,负责机械设备
外租的选择和现场使用管理,按授权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第三章设备购置
第六条设备的购置应遵循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各分公司
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现有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提
出机械设备购置申请计划,购置计划要写明设备的名称、型号、
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厂家,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须附
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七条、设备购置申请审批流程为:分公司工程部申请、分
公司总经理、集团安全生产部、集团分管副总经理、集团总经济
师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分公司落实专人或专业采购小组负责设备的选型,
设备选型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使用上
可靠、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法律法规要求。
大型设备及单机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的购置由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部汇同分公司负责选型,中小型设备及单机价值5万元以下
设备的选购由分公司负责办理.
第四章采购合同
第九条、机械设备采购必须签订合同,合同要标明双方当事
人纳税身份,包括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法人)名称、纳税识别号、
地址、联系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将营业执照、一般纳税
人资格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条、合同应对采购的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价款,提货方式、质量验收、安装调试、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合同价款要标明不含税价、税率、税款,如合同标的有特殊要求
应在采购合同中详细说明(如高度、备品备件等),并对价外费
用(如运输、安装、培训等)是否含税作说明.
第十一条、合同要明确供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
就发票开具日期、送达人、送达方式、送达日期以及能否抵扣、
发票不合规、逾期送达等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内
容。凡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合同约定
或不能通过认证,购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有权在发现问题后退回,
同时应明确只有购方在收到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具有付款
义务的条款。如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
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且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票据的义务。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采购审批流程为:由分公司工程部申请,
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设备验收
第十三条、设备验收由分公司工程部依据《机械设备管理程
序》(NTJZG206)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大型机械及单机
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验收须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参加,经验收
合格的设备由分公司填报《设备固定资产验收单》,经集团安全
生产部审核后入固定资产,分公司应在次月建立机械设备固定资
产台帐.
第六条设备租赁
第十四条、机械设备租赁选择原则:坚持高配新配原则,坚
持选择行业内知名生产厂家的产品,租用塔吊电梯使用年限应控
制在3-5年以内.
第十五条、设备租赁供应商的评审:项目部会同分公司工程
部对拟选择的设备租赁商从公司注册资本金、纳税身份、设备规
模、管理团队、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管理业绩进行考察评审,
经考察通过的按《集团供应商客商管理办法》申请入库。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合同,租赁合同应使用标准示
范文本。租赁价格应结合租赁类型(干租、湿租)、服务内容及
范围以及发票种类进行综合评定,纯机械的干租合同宜签订《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