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烘干机团体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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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NSAM001—2018
果蔬烘干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蔬烘干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对果蔬、鲜烟叶、中药材、菌类、花卉、咖啡、核桃及其它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进行烘干的果蔬烘干机(以下简称烘干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9480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95—2007农产品干燥技术术语
JB/T8574—2013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4095—2007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果蔬烘干机Fruitandvegetabledryer
可由供热装置、循环风机、通风排湿装置、控制系统、烘干室(或烤槽、烤房)等组成的,主要用于通过间接加热对果蔬、鲜烟叶、中药材、菌类、花卉、咖啡、核桃及其它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烘干的机械设备。
3.2
供热装置hentplant热空气发生装置。
3.3
间接加热indirectheating
通过热交换器加热的空气作为干燥介质的加热方法。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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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排湿设备
保持空气在加热室循环流动和实现烘干室(或烤槽、烤房)空气交换、维持烘干室(或烤槽、烤房)内烘烤工艺要求湿度的装置。
3.5
烘干室(或烤槽、烤房)dryingchamber
放置烘干物料的空间。3.6
加热室heatingchamber
安装供热装置、为果蔬烘干机提供热源的空间。3.7
控制系统controlsystem
实现温度、湿度等控制的装置。
3.8
烘干容积
用于烘干物料的空间。
密封箱体式烘干室的烘干容积为装载干燥物料箱体内部空间的体积。烤槽敞开式的烘干容积为可堆放干燥物料部分箱体内部的体积。
4产品型号
烘干机型号按JB/T8574—2013的规定进行编制。
5HG–□□□□□
主供热装置代号:R表示热泵、S表示生物质颗粒燃烧机、D表示电加热设备,Q表示燃气燃烧器,Y表示燃油燃烧器,不标识为燃煤设备
烘干室型式代号:C表示烤槽敞开式,不标识为密封箱体式
主参数代号:标称烘干容积,m3
特征代号(字母):代表果蔬
小类分类代号(字母):代表烘干机
大类分类代号(数字):代表烘干机械
示例1:5HG-5C表示供热装置为燃煤设备、烘干容积为5m3、烤槽敞开式的果蔬烘干机。示例2:5HG-15R表示供热装置为热泵、烘干容积为15m3、密封箱体式的果蔬烘干机。
示例3:5HG-30CS表示供热装置为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烘干容积为30m3、烤槽敞开式的果蔬烘干机。示例4:5HG-50D表示供热装置为电加热设备、烘干容积为50m3、密封箱体式的果蔬烘干机。
示例5:5HG-90Y表示供热装置为燃气燃烧器、烘干容积为90m3、密封箱体式的果蔬烘干机。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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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烘干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有特殊要求的供需双方另行协议,并在产品图样中注明。
5.1.2烘干机所有外购件应经检验合格或有合格证明方可进行装配。
5.1.3加热室和烘干室(或烤槽、烤房)宜采用彩钢夹芯板组装或砖混砌筑,采用聚氨脂泡沫的密度应不小于32kg/m3;采用聚苯乙烯泡沫的密度应不小于18kg/m3;采用岩棉的密度应不小于100kg/m3;彩钢夹芯板总厚度应不小于50mm;单片彩钢板厚度应不小于0.3mm;采用砖混墙体厚度应不小于240
mm。
5.1.4焊接件的焊缝应均匀牢固,焊接处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烧穿、虚焊、气孔及夹渣未熔合等缺陷。
5.1.5烘干机各运动部件应运转灵活、平稳,无卡滞现象、异常声响和撞击声。
5.1.6各零、部件不应错装和漏装,所有零部件及紧固件应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接缝应均匀、严密。燃煤供热设备烟气流过的部件应无烟气泄漏;装配后烘干室(或烤槽、烤房)、加热室应无向外界漏风现象。
5.1.7烘干机外观应整洁、平整、无污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