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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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社区“城中村”
开发改造项目比选
比选申请书
申请人: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 十月十五 日
公司简介
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从事房产开发与销售多年,管理科学严谨,组织机构健全,公司设工程部、前期规划部、工程部、财务科、销售部、办公室等,有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40余人。
我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业诚信,勤奋,创新”的经营理念,承建项目始终把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在房地产行业深受广大消费者同行业中好评。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3:税务登记证
比选人基本信息
1、一般资料 单个公司 是 √ 联合体 是 □ 联合体牵头公司 是 □ 是 □ 否 □ 否 √ 联合体牵头公司 是 □ 是 □ 公司名称 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经营年限 自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至 公司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054000 电 话 传 真 2、人员情况 全面管理 技术主管 财务主管 姓 名 孟德印 尚平格 职 务 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 电 话 3、联合体资料(如果适用) 联合体名称 牵头公司 成员公司
业绩说明
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的邢台市桥东区申庄园区旧村改造项目,位于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大街北侧,煤建路东至新华南路以西,小黄河以南,总占地167亩,规划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现已建成入住。
一期为3栋(6+1)共计21000平方,回迁150户,车储163套(3327.37平米),二层商业(2373平米)。
二期工程为高层 6栋,2栋多层,其中2栋多层为(6+1)建筑面积7263.4平米,共计96套,一层为车储,已全部完工作为回迁楼,年前将全部入住,二期的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61840.6平米396套,施工进度为40%,明年10月底交工,作为商业楼盘销售,目前均已售出。三期、四期的拆迁工作已启动。
其中三期为商业楼盘设计工作已完成,预计明年5月前施工建设。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清河县葛仙庄镇北赵庄社区“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 的比选活动。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代理申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担。
委托期限: 2013年10月15日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申请人: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3年 10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保证金
清河县葛仙庄镇北赵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鉴于我方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参加你方组织的清河县葛仙庄镇北赵庄社区“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的比选,我方保证: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或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比选申请书的,或者中选后未能按照清河县葛仙庄镇北赵庄社区“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的总体方案签订相关合同的,你方可以无条件的没收我方提交的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
申请人名称: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2013年 10 月 15日
4、清河县葛仙庄镇北赵庄社区“城中村”开发改造项目
土地报价单
邢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该开发改造项目涉及的约140亩建设用地出价为 元/亩(小写:¥ 元/亩)(注:不含土地出让金和县级以上部门费用)。
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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