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感器设备生产销售协议.doc
传感器设备生产销售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生产商”):
乙方(以下简称“销售商”):
第一章定义
1.1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设备”指由生产商生产的传感器设备;
(2)“销售区域”指甲方在本协议中指定的销售区域;
(3)“价格表”指甲方提供的设备销售价格表,其中包括设备的价格和交货条件;
(4)“订单”指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发出的设备采购订单。
第二章产品的生产与供应
2.1生产商应按照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
2.2生产商应保证设备的功能、质量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
2.3生产商应在接到乙方的订单后,按照约定的交货期限及时向乙方交付设备。
2.4交付的设备应附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第三章销售与市场开发
3.1乙方应在销售区域内独家销售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区域销售设备。
3.2乙方应积极进行市场开发,扩大设备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
3.3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提供的价格表,自主确定设备销售价格。
3.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协助甲方改进产品。
第四章价格与支付
4.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价格表购买设备。
4.2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价格、生产成本等因素调整价格表,并提前通知乙方。
4.3乙方应在收到设备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4.4乙方延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生产商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生产商退货、换货或赔偿损失。
5.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暂停发货,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5.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赔偿。
第六章保证与售后服务
6.1生产商保证其生产的设备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且不存在任何已知缺陷。
6.2生产商应提供至少12个月的设备保修服务,自设备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生产商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
6.3保修服务不包括由于不当使用、操作错误、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6.4生产商应在接到乙方关于设备故障或损坏的通知后,尽快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6.5乙方应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安装、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七章保密与知识产权
7.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7.2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应继续履行,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7.3甲方拥有的设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均归甲方所有。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制、传播或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八章运输与交付
8.1生产商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8.2运输费用和风险应由乙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8.3设备的交付日期应按照订单中的约定执行,生产商应提前通知乙方预计的交付日期。
8.4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运输延误,生产商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章争议解决
9.1对于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3双方同意,诉讼期间本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9.4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第十章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0.1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2)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10.2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对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且无法补救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进行补救;
(2)对方破产、清算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10.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办理与设备交付、支付、保密等相关的善后事宜。
10.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除保密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行为、停工、疫情等。
11.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该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
11.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