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doc

发布:2017-02-26约4.98万字共11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期货公司股票期权 经纪业务指南 (2016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年 目录 说明及声明 1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2 二、岗位设置 3 三、制度与流程 4 四、合规与内控管理 5 五、技术系统 8 六、交易单元 8 第二章 股票期权 9 一、申请本所网站数字证书 9 二、期货公司登记 10 三、交易单元预约与新设 11 四、申请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11 五、交易单元预约与新设 13 六、结算路径与交易开通 14 七、股票期权结算路径与交易权限开通 14 八、开通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权限 15 第三章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15 一、投资者准入条件的认定 16 二、综合评估 19 三、期权投资者知识测试 20 四、投资者分级管理 22 五、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的动态持续管理 23 六、客户档案资料管理 25 七、本所持续监督管理 25 第四章 开户管理 25 一、账户体系 25 二、衍生品合约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28 第五章 持仓额度管理 34 一、持仓限额前端控制 34 二、客户买入额度管理(限购) 38 第六章 保证金管理 41 一、客户保证金管理 41 二、备兑开仓客户保证金管理 52 第七章 资金风险管理 55 一、资金盯市管理 55 二、资金划拨应急处理 59 第八章 强行平仓管理 61 一、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 61 二、备兑不足强行平仓 64 三、持仓超限平仓 67 四、强平成交回报PBU管理 68 五、强行平仓申报订单指令 68 六、平仓有关的应急处理 68 第九章 行权交收管理 69 一、投资者持仓合约的行权提醒 69 二、投资者行权及交收日风险管理 70 三、行权日前调整保证金参数水平提醒 72 第十章 协议行权 72 一、协议行权策略 72 二、协议行权注意事项 73 第十一章 客户资金划转与结算 74 一、资金划转 74 二、日常交易清算 74 三、清算后数据对账 75 四、日常交易交收 76 第十二章 投资者数据报备 77 第十三章 程序交易报备 78 一、程序交易接入管理要求 78 二、程序交易报备管理要求 79 三、变更报备 79 四、程序交易的监管 80 第十四章 大户报告 81 第十五章 应急预案 82 一、业务人员操作应急事件 83 二、系统技术应急事件 83 三、交易异常事件 84 四、结算异常事件 84 第十六章 交易信息及提醒及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 85 说明 85 一、交易信息内容 85 二、信息公告与提醒 85 三、期权基础信息接口文件 87 第十七章 标的证券监管与保证金监控 89 一、标的证券监管 89 二、保证金监控 89 第十八章 投资者教育与客户投诉处理 89 一、投资者教育 89 二、客户投诉处理 91 第十九章 股票期权介绍业务 93 一、基本要求 93 二、介绍业务协议 94 三、介绍业务规则 95 附件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人员情况表 97 附件二:适当性综合评估样表 98 附件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申请流程图 99 附件四:股票期权业务程序交易报备表 100 附件五: 大户持仓报告表 103 附件六:中间介绍业务协议范本 105 说明及声明 为便于期货公司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结算规则》等,制定本指南,供期货公司开展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时参考。本指南如有内容与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不一致,以本所股票期权业务规则为准。 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经纪业务关系以其与客户签订的经纪合同中约定为准,本指南不作为处理相关纠纷的依据。上交所将根据股票期权业务的进展情况,对本指南进行持续更新和调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期货公司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票期权业务相关规则,制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内部制度。期货公司应当合理设置期权业务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和相关岗位的设置须考虑到期权业务和相关现货业务方面的隔离,明确期权经纪业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的职责分工,并恰当安排股票期权业务相关岗位、配备相关人员。 一、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公司总部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由公司总部统一集中管理 公司总部其他相关部门应承担与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相关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