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规范(2012.3)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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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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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0
一、托幼机构0
二、妇幼保健机构2
三、相关机构3
第二部分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4
一、一日生活安排4
二、儿童膳食5
三、体格锻炼8
四、健康检查8
五、卫生与消毒12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14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15
八、伤害预防16
九、健康教育16
十、信息收集17
第三部分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18
一、卫生评价流程18
二、卫生评价标准18
第四部分附件22
附件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22
附件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25
附件3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28
附件4卫生保健工作记录(登记)表30
附件5卫生保健资料统计表33
附件6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37
附件7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38
附件8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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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加强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
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特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
范》)。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
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
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第一部分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一、托幼机构
(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
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
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二)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
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
价报告。
(三)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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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和儿童入园(所)及定期健康
检查制度。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
应当深入各班巡视。做好儿童转园(所)健康管理工作。定
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将儿童体检结果及时
反馈给家长。
(五)加强园(所)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
(所)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