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心自主聘用人员内聘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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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心自主聘用人员内聘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规范中心岗位聘用工作,健全完善中心内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保障中心自主聘用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心章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中心自主聘用人员(北京理工大学B系列人员)。
内聘岗位设置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分类指导,竞争择优,动态管理。
(一)按需设岗。根据中心职责、所承担的任务等需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设置岗位数量。
(二)分类指导。统筹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岗位比例。
(三)竞争择优。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按照中心内聘岗位设置类型,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人员选拔。
(四)动态管理。根据中心发展需求,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等岗位设置方面进行动态调整
中心内聘岗位分为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分为研究岗和工程岗。技术岗位数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设置,管理岗位数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
管理岗设置高级业务主管岗位和业务主管岗位两级。其中高级项目主管岗位和项目主管岗位为1:2。
技术岗位设置
1.研究岗位设置中心研究员岗位、中心副研究员岗位、中心助理研究员岗位三级。中心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岗位设置比例为1:3:6。
2.工程岗位设置中心特级工程师岗位、中心高级工程师岗位、中心工程师岗位三级。中心特级工程师岗位、高级工程师岗位、工程师岗位设置比例为1:3:6。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资格条件及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满足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中心内聘岗位申报条件(试行)》)
评审组织。中心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负责中心内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该委员会由科学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PI委员会委员、兼职专家、中心管理人员组成。
评审程序。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内聘岗位认定工作。认定基本程序包括:
1.公布具体岗位数量、申报条件、岗位职责;??
2.申请人针对公布的岗位提出竞聘申请;
3.中心人力资源工作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4.中心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申报人的介绍,进行提问和答辩。根据申请人在学术成就、学术水平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申报和答辩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岗位人选建议。
5.在中心范围内对评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聘用结果报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7.中心颁发中心内聘岗位聘书。
中心认定的岗位,采用“中心岗位聘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可以作为在中心工作期间对内对外交流的学术身份,也可以作为学术身份证明,体现在中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
考核管理。
1.在聘期内,受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中心根据岗位任务,对受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同中心任务考核办法。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动态调整
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岗位聘任工作。
2.每届岗位聘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不超过应聘人的人事合同聘期。
3.根据每年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调岗或降岗。详见《中心PI团队聘期目标年度任务绩效考评与人员年度任务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修订稿)》
中心自主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不与所认定的岗位挂钩。
中心聘用人员已经取得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以直接认定对应岗位。中心鼓励自主聘用人员参加社会的专业技术评定,取得相应的职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负责解释。
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
2018年07月20日
附件:
中心内聘岗位申报条件
(试行)
一、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研究系列岗位申报条件
1.中心研究员岗位申报条件
中心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资历要求
必备条件:
1. 博士毕业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上,或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原则上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项目研究
选择条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论文专著
选择条件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被EI收录5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学术期刊论文。
作为主要执笔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超过15万字)。
成果
选择条件
获国家级成果奖励1项(有获奖证书),或省级成果一等奖1项(前五名)或省级成果二等奖一项(前四名)或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两项(前两名)。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或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以上。
注:
(1)除必备条件外,需满足选择条件任意2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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