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柜局部放电检测定位技术应用导则(试行).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开关柜局部放电检测定位技术
应用导则(试行)
目录
1、总则 3
2、适用范围 3
3、定义 3
3.1带电设备 3
3.2局部放电 3
3.3在线监测 4
3.4离线监测 4
3.5 暂态对地电压 4
3.6 超声波 4
3.7dB(分贝) 4
3.8 背景干扰水平 4
3.9 放电脉冲数 4
3.10 局部放电定位 4
3.11 严重程度 4
3.12局放检测 5
4、引用标谁 5
5. 基本要求 5
6.基本原理 6
6.1局部放电 6
6.2超声波 6
6.3TEV 7
6.4超声波技术与TEV技术在使用上的差异 8
7、现场测试 9
7.1仪器操作细则 9
7.2现场测试及测试点的选取 9
7.3数据记录 10
7.4测试流程 11
7.5数据判断 12
8.暂态地电波局部放电监测周期 14
9、干扰 15
9.1现场的干扰 15
9.2干扰的来源 15
9.3区分干扰的办法 16
附录一:《开关柜局部放电检测记录表》 17
1、总则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利用暂态对地电压(TEV)和超声波(Ultrasonic)检测技术对运行中的配电设备(10kV金属铠装式空气绝缘开关柜或其他类似设备)进行在线局部放电检测定位以预防潜在故障的工作。本导则内容结合便携式局部放电声电波检测仪UltraTEV Plus和局部放电定位仪PDL1编写。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中具有电流、电压导致局部放电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电力用户对带电设备进行局部放电检测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各电力公司、供电企业以及相关发电企业范围内的开关柜设备局部放电检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注:1)只要设备内由局部放电产生的暂态对地电压(TEV)信号不被金属封闭外壳所完全屏蔽的设备,均属于有效的检测对象,例如金属封闭开关柜、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电缆中间箱及电缆终端箱等。
2)本标准仅对电压等级为3~35kV的设备进行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变电站、配电网中的开关柜(包含内部的母排、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套管)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电缆终端箱、电缆中间箱等现场设备。3.3在线监测
特指在不中断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进行的各种实时监测。
3.4离线监测
特指在不中断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进行的各种非实时监测。
3.5 暂态对地电压
特指电气设备中由局部放电在电气设备接地外壳包括接地线中激励的频率在3-60MHz之间的电磁波信号序列。
3.6 超声波
特指频率在20kHz以上且人耳听不到的声波。
3.7dB(分贝)
特指基于1mV的被测信号的(分贝)幅值,例如某一信号的实际幅值为15mV, 则其分贝值为20 x log(15(mV)/ 1(mV)) = 23.5 分贝(dB)。
3.8 背景干扰水平
由现场的一些射频信号及其它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信号所构成的背景干扰程度。
3.9 放电脉冲数
在单位时间内(0.02S 或50Hz),检测到的局部放电高频脉冲数。
3.10 局部放电定位
对发生局部放电的设备及具体的放电位置进行定位。
3.11 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TEV 大小(mV)x 一个周期脉冲数。
3.12局放检测
利用光,声,化学,电磁等方法定性地判断设备是否存在局部放电为局放检测。TEV和超声波测试为局放检测。
4、引用标谁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DL 417-91 电力设备局部放电现场测试导则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Q/SCSG 1 0007-2004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404-1997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
GB3906-1991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
GB/T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一般试验要求
GB/T16927.2-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试验程序
IEC1000-4:1995 电磁兼容性(EMC)
5. 基本要求
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确保人身安全,在严格执行电力相关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外, 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5.1被测交流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应为带电。
5.2在使用局部放电探头时,应确保被监测的电力设备接地良好;
5.3 当附近发生雷电时,应暂停监测工作;
5.4 当设备带电后,应等待数分钟后才开始进行局部放电监测或测量。
5.5在现场测试时应保证测试人员、测试仪器与被测设备的安全距离,在测试过程禁止打开金属封成套
5.6现场测试时不应对设备进行干扰,无论电气的或机械的。
显示全部